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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東2016年初級審計師考試報名時間為5月23日至6月2日

來源: 山東省人事考試中心 編輯: 2016/04/28 17:38:50 字體:

內容提要:山東2016年初級審計師考試報名時間為2016年5月23日9:00至6月2日16:00。山東2016年初級審計師考試現(xiàn)場資格審查開始時間(不早于5月23日9:00),截止時間統(tǒng)一定于6月3日16:00,資格審查工作按屬地原則進行。

關于2016年度審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考務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
魯人考函〔2016〕23號

各市人事考試中心,省直各部門(單位)各大企業(yè),各高等院校:

根據(jù)《審計署、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審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辦公室關于2016年度審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及評價工作有關事項的通知》(審考辦字〔2016〕1號)要求,現(xiàn)將2016年度審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考務工作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考試時間及科目設置

2016年度審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安排如下:

級別 考試日期和時間 科目
初、中級 10月16日 9:00-11:30 審計專業(yè)相關知識
14:00-16:30 審計理論與實務
高級 10月16日 9:00-12:00 經濟理論與宏觀經濟政策
14:00-17:00 審計理論與審計案例分析

二、考試成績管理

初、中級審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應試人員須在一個考試年度內通過所有應試科目,方可取得資格證書。高級審計師資格考試應試人員須在一個考試年度內通過所有應試科目(達到國家合格標準),由全國審計考辦頒發(fā)成績合格證書,該證書在全國范圍內3年有效。

三、報考條件

(一)初、中級審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

按照《審計署、人事部關于修訂印發(fā)〈審計專業(yè)技術初、中級資格考試規(guī)定〉及其實施辦法的通知》(審人發(fā)〔2003〕4號)規(guī)定,報名條件如下:

1.參加初、中級審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人員應具備下列基本條件:

(1)遵守國家法律,具有良好職業(yè)道德;

(2)認真執(zhí)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以及有關財經法規(guī)和制度,無違反財經紀律的行為;

(3)認真履行崗位職責,熱愛本職工作;

(4)從事審計、財經工作。

2.參加初級資格考試人員,除具備第(一)條所列的基本條件外,還必須具備教育部門認可的中專以上學歷。

根據(jù)原人事部《關于部分專業(yè)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安排和考試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國人廳發(fā)〔2004〕45號)規(guī)定,對尚未獲得學歷證書的應屆畢業(yè)生,可持能夠證明其在考試年度可畢業(yè)的有效證件(如學生證等)和學校出具的應屆畢業(yè)生證明參加報名。

3.參加中級資格考試人員,除具備第(一)條所列的基本條件外,還必須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取得大學??茖W歷,從事審計、財經工作滿5年。

(2)取得大學本科學歷,從事審計、財經工作滿4年。

(3)取得雙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yè),從事審計、財經工作滿2年。

(4)取得碩士學位,從事審計、財經工作滿1年。

(5)取得博士學位。

報名條件中所稱的從事審計、財經工作年限,其截止日期為2016年12月31日。

(二)高級審計師資格考試

高級審計師資格考試報考范圍、報名條件及單位組織申報推薦工作按照山東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山東省審計廳《關于2010年度高級審計師資格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魯人社辦發(fā)〔2010〕81號)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任職年限及從事審計工作年限截止日期為2016年12月31日。

四、報名安排及考場設置

(一)2016年度審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含初、中、高級)報名采用全國統(tǒng)一網上報名方式進行。請應試人員在規(guī)定時間內登錄審計考試網(網址: )注冊報名,按屬地原則正確選擇報考考區(qū)(合格證書由該市人事考試機構發(fā)放)。根據(jù)網上報名流程,如實填寫、提交報考信息并上傳照片,確認信息填寫無誤并通過現(xiàn)場確認后進行網上繳費,逾期未辦理網上繳費的,視作放棄報考資格。由于應試人員個人原因報錯級別、專業(yè)或填錯個人信息的,由本人承擔相應責任。

報名時間:5月23日9:00-6月2日16:00;

繳費時間:5月26日9:00-6月6日16:00。

報名、繳費、準考證打印網站:審計考試網(網址: )。

請應試人員參加考試前登陸審計考試網打印準考證,系統(tǒng)開放時間10月11日9:00-10月16日14:30。

(二)資格審查工作按屬地原則進行,各市可根據(jù)情況自行確定資格審查開始時間(不早于5月23日9:00),截止時間統(tǒng)一定于6月3日16:00(審核時間不少于5個工作日)。各市應于5月13日前將審核點信息匯總表通過協(xié)同辦公平臺報省人事考試中心考務科。

1.初、中級審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報名審核確認方式:應試人員登陸報名系統(tǒng)打印《2016年度審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報名審核表》,經單位審核、蓋章后,在規(guī)定時間內到各市人事考試機構指定地點辦理審核手續(xù)。資格審查通過后應在上述規(guī)定時間內登錄報名系統(tǒng)進行網上繳費。逾期未辦理資格審查、網上繳費的,視作放棄。

應試人員提供的材料應包括:

(1)介紹信;

(2)應試人員有效身份證件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3)《2016年度審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報名審核表》(一式兩份);

(4)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5)相關工作年限證明。

2.高級審計師資格考試報名審核確認方式:應試人員登陸報名系統(tǒng)打印《2016年度審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報名審核表》(一式兩份交單位審核蓋章,單位留存一份,另一份現(xiàn)場確認時使用)、下載填寫《高級審計師資格考試申報表》(單位組織申報推薦時使用)。應試人員所在單位根據(jù)山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山東省審計廳《關于2010年度高級審計師資格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魯人社辦發(fā)〔2010〕81號)有關規(guī)定進行推薦,省直單位由省直主管部門審核并在《高級審計師資格考試申報表》“省直主管部門意見”欄蓋章,各市單位由所在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審核并在《高級審計師資格考試申報表》“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意見”欄蓋章。推薦、審核完成后,由單位人事部門到單位所在市人事考試機構指定地點辦理確認手續(xù)。

確認時應提供的材料應包括:

(1)介紹信;

(2)應試人員有效身份證件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3)《2016年度審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報名審核表》原件一份;

(4)《高級審計師資格考試申報表》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三)我省審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在濟南、青島、泰安、臨沂、濱州五個市設置考區(qū)。

五、收費標準

考試收費標準按照《關于重新核定我省部分專業(yè)技術人員資格考試收費標準的通知》(魯人社字〔2016〕31號)文件規(guī)定:初、中級審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費每人每科62元,高級審計師資格考試費每人每科70元。

六、考試大綱

2016年度初、中、高級資格考試大綱可在審計署考試中心網站免費下載,網址。

各市要按照省統(tǒng)一部署,采取多種形式,加大宣傳力度,將資格審核工作貫穿于考試的全過程,在報名確認、證書發(fā)放等環(huán)節(jié)嚴格條件,妥善保管工作材料,確保2016年度審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工作順利進行。對違反考試紀律和有關規(guī)定的行為,按照《專業(yè)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規(guī)定》嚴肅處理。

附件:1.2016年度審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工作計劃安排表

2.2016年度審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報名審核表(樣)

3.高級審計師資格考試申報表

山東省人事考試中心
2016年4月27日

說明:因考試政策、內容不斷變化與調整,正保會計網校提供的以上信息僅供參考,如有異議,請考生以權威部門公布的內容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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