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莆田2014年初級會計職稱考試報名時間為4月3日至18日
摘要:福建莆田2014年初級會計職稱考試報名時間為4月3日至18日,4月15日-20日到莆田考區(qū)各報名點進行現場審核及繳費。報名網站:全國會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網上報名系統(http://kzp.mof.gov.cn)。
福建省莆田考區(qū)2014年度會計專業(yè)技術資格(初、中級資格)有關事項通知
一、報名日期
考生應于4月3日-18日(全天24小時)登錄全國會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網上報名系統(http://kzp.mof.gov.cn)進行注冊,填寫個人信息,并于4月15日-20日到莆田考區(qū)各報名點進行現場審核及繳費。
報考人員按屬地原則,即:根據工作單位營業(yè)執(zhí)照或機構代碼上的營業(yè)地址選擇報名點。如營業(yè)地址為莆田市城廂區(qū)XX路XX號,報名點選擇城廂區(qū),以此類推。營業(yè)地址在北岸和湄洲島的選擇秀嶼區(qū)報名點。
二、報名條件
(一)基本條件:堅持原則,具備良好的職業(yè)道德品質;認真執(zhí)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和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以及有關財經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制度,無嚴重違反財經紀律行為;履行崗位職責,熱愛本職工作;具備會計從業(yè)資格,持有會計從業(yè)資格證書。
(二)參加會計專業(yè)技術初級資格考試的人員,除具備上述基本條件外,還必須具備教育部門認可的高中畢業(yè)以上學歷。
(三)參加會計專業(yè)技術中級資格考試的人員,除具備上述基本條件外,還必須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取得大學?茖W歷,從事會計工作滿5年;
2.取得大學本科學歷,從事會計工作滿4年;
3.取得雙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yè),從事會計工作滿2年;
4.取得碩士學位,從事會計工作滿1年;
5.取得博士學位。
(四)對于通過全國統一考試,取得經濟、統計、審計專業(yè)技術中、初級資格的人員并具備上述基本條件的,均可報名參加相應級別的會計專業(yè)技術資格的考試。
三、現場審核有關事項
(一)現場審核時間、地點
省直報名點現場審核時間為2014年4月15日-20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
審核地點:
市直報名點:市政府8號樓1樓財政窗口
聯系電話:0594-2658931、2698966
城廂區(qū)報名點:城廂人民政府附屬樓二樓財政窗口
聯系電話:0594-2272008
荔城區(qū)報名點:荔城區(qū)行政服務中心一樓財政窗口
聯系電話:0594-2377013
涵江區(qū)報名點:涵江區(qū)行政服務中心財政窗口(國歡東路655號區(qū)廣電中心旁)
聯系電話:0594-6988606
仙游縣報名點:仙游縣法院大院內
聯系電話:0594-6733267
秀嶼區(qū)報名點:秀嶼區(qū)政府院內財政中心辦公大樓二樓行政服務大廳財政窗口
聯系電話:0594-5867773
(二)報名條件中從事會計工作年限的計算
報名條件中有關學歷或學位是指經國家教育行政部門認可的學歷或學位。有關會計工作年限,是指報考人員取得會計從業(yè)資格證書后從事會計工作時間的總和(必須扣除全日制在校學習的時間),其截止日期為2014年12月31日。
(三)考生應提交的資料
1.莆田市內單位的會計從業(yè)資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不包括外地證書),會計人員繼續(xù)教育至2013年度。
2.加蓋單位公章或單位人事部門確認章的報名信息表一份。
3.與報名信息表上照片同底的二寸近期彩照一張。
4.考生本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其中香港、澳門居民應提交本人身份證明原件及復印件;臺灣居民應提交《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原件及復印件。
5.考生學歷(或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四、其他注意事項
報考人員應當“誠信參考”,提供真實的報名信息(包括工作單位等),如發(fā)現提供虛假證明,將根據有關規(guī)定嚴肅處理,并記入會計人員誠信檔案。其他相關考試信息請查詢“福建省會計信息網”。
特此通告。
莆田市財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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