皖財資函 〔2023〕 150號
頒布時間:2023-07-20 16:56 發(fā)文單位:安徽省財政廳
省政府辦公廳:
你單位 《關于部分國有資產處置的函》及相關材料收悉。經研究,函復如下:
一、你單位285件資產 (賬面原值818.57萬元),經技術部門鑒定為無法正常使用且無維修價值,申請報廢處置。該事項已經省政府機關黨組會議研究同意,并經省管局審核同意。根據省級行政事業(yè)單位國有資產管理有關規(guī)定,我廳同意該批資產進行報廢處置。
二、上述資產報廢處置事項,其中屬于電器電子產品的,按照 《安徽省省級行政事業(yè)單位電器電子產品報廢處置實施辦法》執(zhí)行;其他資產處置,由省行政事業(yè)單位資產管理中心按照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統(tǒng)一組織實施。
三、請你單位依法依規(guī)做好資產處置工作,資產處置收入按照政府非稅收入管理規(guī)定,及時、足額上繳省財政,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并根據現行財務管理規(guī)定,及時進行賬務處理,做到賬賬相符、賬實相符、賬卡相符。
安徽省財政廳
2023年7月 20日
安徽省省級行政事業(yè)單位國有資產處置項目信息公開表(審批信息)
資產處置 項目名稱 | 一批資產處置 | ||
資產占有單位 | 省政府辦公廳 | 資產占有單 位主管部門 | 省政府辦公廳 |
審批部門 | 省財政廳 | 批復文件 名稱 | 安徽省財政廳關于同意省政府辦公廳處置資產的函 |
資產處置 政策依據 | 《安徽省財政廳關于進一步深化省級行政事業(yè)單位國有資產管理“放管服”改革的通知》(皖財資〔2022〕1366號)、安徽省財政廳關于印發(fā)《安徽省省級行政事業(yè)單位國有資產處置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財資〔2009〕392號) | ||
資產主要信息 | 資產名稱:一批資產 所在地:合肥市 賬面原值:818.57萬元 | ||
備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