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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溫州2018年高級經濟師申報上交材料時間為2018年7月2日-7月13日,逾期不予受理;上交材料地點在溫州市經濟師協(xié)會(溫州市黎明西路307弄12號機械大廈六樓611室)。
溫職改辦〔2018〕8號
關于2018年度高級經濟師資格申報工作
有關事項的通知
各縣(市、區(qū))人力社保局,各有關單位:
根據《浙江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開展2018年度高級經濟師職務任職資格申報工作的通知》(浙人社函〔2018〕67號)精神,為做好我市2018年度高級經濟師的申報推薦工作,現(xiàn)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條件
(一)能力測評要求。凡申報實務類高級經濟師評審對象,需參加實務能力測評,測評合格成績在3年內申報高級經濟師評審時有效。測評采取計算機人機對話的形式,于7月28日在杭州統(tǒng)一舉行。相關測評要求和報名方式由省人事考試辦公室另行通知。
(二)專業(yè)理論要求。對申報人員在工作中撰寫的專項調查報告、經濟分析報告或重大項目的立項研究報告,可視同論文要求。但報告的真實性,須由申報人員本人和推薦單位提供誠信承諾。中評委推薦和高評委評審中,將組織專家對申報人員提交的報告或論文的專業(yè)性、實用性、創(chuàng)新性進行水平評價,確保把好評審質量關。
(三)繼續(xù)教育要求。根據《浙江省專業(yè)技術人員繼續(xù)教育學時管理辦法(試行)》(浙人社發(fā)〔2016〕63號)規(guī)定,專業(yè)技術人員每年度參加繼續(xù)教育不得少于90學時,其中專業(yè)科目不少于60學時,行業(yè)公需和一般公需科目不少于18學時。決策類申報人員可結合自身工作實際,至少選擇參加一期“企業(yè)家能力提升高級研修班”(具體班次由省人事教育指導中心另行通知),部分班次由省財政提供經費資助,可免學費和食宿費用。實務類申報人員需提供繼續(xù)教育學時證明(溫州繼續(xù)教育網自主打印),并將參加各類繼續(xù)教育活動情況記入《專業(yè)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評審表》。
(四)其他申報條件。其他申報條件按照《浙江省高級經濟師資格評價條件》(浙人社發(fā)〔2014〕99號)規(guī)定執(zhí)行,外語和計算機能力不再作為申報的必備條件,在評審中作為加分項。
申報人員資歷計算時間截止到2018年12月31日,業(yè)績等相關材料截止時間為2018年6月30日。
二、申報材料
申報材料按照附件1的要求提供,其中,企業(yè)決策類申報人員還應提供下列證明:
(一)企業(yè)近三年盈利增長情況;
(二)企業(yè)2017年度納稅情況;
(三)個人持有企業(yè)股份情況;
(四)個人2017年度納稅額;
(五)企業(yè)近三年按時足額支付工資和繳納社保情況。
前四項應通過合法合規(guī)的審計報表或納稅證明進行說明,作為申報人能力業(yè)績的重要參考指標。第五項由當?shù)厝肆ι绫2块T出具證明,如有拖欠情況將取消其申報資格。
三、申報程序和形式
(一)個人申報。申報人員根據相關條件和要求填寫申報材料,做到真實規(guī)范、書寫清晰、手續(xù)齊全、裝訂完備。其中,《推薦高級經濟師職務任職資格人員情況綜合表》統(tǒng)一使用A4紙打印,同一頁內各欄目之間可根據內容多少作調整,但不得增頁、附頁;《綜合表》一式25份:1份裝訂在申報材料內,1份由中評委辦公室填寫推薦意見后交高評委辦公室,其余供中評委推薦時使用。
(二)單位審核上報。用人單位要對申報人員所有申報材料進行審核,并對材料真實性作出承諾;申報對象材料需在單位內進行全信息公示,時間不少于5個工作日,公示結果填入《綜合表》相應欄內。申報材料中所有復印件須經單位及審核部門核對原件并蓋章后方可上報。
(三)申報形式。申報采取網上申報與紙質材料同時報送的辦法。申報人員須登錄浙江省高級專業(yè)技術資格申報服務系統(tǒng)進行個人申報(具體申報辦法見附件2);各市、縣(市、區(qū))人力社保部門須登錄浙江省高級專業(yè)技術資格管理服務系統(tǒng)進行材料接收、審核和報送工作(具體管理辦法見附件3)申報對象的賬號由申報人員自行注冊,各市、縣(市、區(qū))人力社保部門的賬號由省里統(tǒng)一分配。
四、其他要求
(一)事業(yè)單位應在核定的崗位結構比例內開展高級經濟師職務評聘工作,申報人員須提供《事業(yè)單位人員職稱申報崗位情況表》。
(二)2017、2018年度連續(xù)未通過評審的人員,將暫停2019年度申報資格。從事財務會計或經濟研究的實務類申報人員,原則上應參加會計、審計或社會科學研究系列任職資格評審,請各地各部門嚴格把好關。高評委將對此類申報對象人員嚴格控制通過率。
(三)進入高評委評審的對象,還需參加專家面試答辯,面試答辯主要考察經濟專業(yè)理論知識及經營管理工作能力。面試答辯成績作為評審的重要依據之一,具體安排另行通知。
(四)各推薦單位要做好各類證書、證明材料、業(yè)績材料的真實性完整性審核,以及相關報表和納稅數(shù)據的采集。如在評審中發(fā)現(xiàn)申報材料不符合要求的,不再補充材料,由此產生的不利影響由個人及推薦單位負責。
(五)申報材料時間、地點。時間:2018年7月2日-7月13日,逾期不予受理;地點:溫州市經濟師協(xié)會(溫州市黎明西路307弄12號機械大廈六樓611室),電話:88526293.
(六)對在申報過程中有弄虛作假行為的人員,按照浙人社發(fā)〔2014〕99號有關規(guī)定處理。
(七)本通知及相關政策、表格可到市人力社保局網站“政務公開”—>“人才工作”—>“職稱評審”欄目下載,網址:www.wzhrss.gov.cn.
附件:1.申報高級經濟師職務任職資格材料具體要求
2.申報對象網上申報辦法
3.網上管理操作辦法
4.期刊目錄
溫州市職稱改革領導小組辦公室
2018年6月7日
附件1
申報高級經濟師職務任職資格材料具體要求
評審對象送審材料必須具備的內容和裝訂要求:
(一)送審材料內容
1.材料清單1份(貼在檔案袋上);
2.《專業(yè)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評審表》一式3份;
3.專業(yè)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評審材料真實性保證書;
4.《推薦高級經濟師職務任職資格人員情況綜合表》(
一共25份,用A4紙打印,1份裝訂在材料內,1份由中評委辦公室統(tǒng)一交高評委辦公室,其余供中評委推薦時使用。所有內容填寫在規(guī)定的頁面范圍內,不得增頁、附頁,同一頁內各欄目之間可根據內容多少調整);
5.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2001年以后取得的國內大專及以上學歷須提供《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或《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國外(港澳臺)學歷學位須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的《國外(港澳臺)學歷學位認證書》,現(xiàn)專業(yè)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證書,現(xiàn)受聘專業(yè)技術職務聘書,榮譽證書及獲獎項目證書等,集體項目須提供主要貢獻者依據;
6.當?shù)厝肆ι绫2块T出具的近3年《基本養(yǎng)老保險參保繳費證明》;
7.繼續(xù)教育學時證明(溫州繼續(xù)教育網自主打印);
8.從事經濟專業(yè)工作資歷證明;
9.任期或近3年度考核材料一套;
10.任現(xiàn)職以來的工作總結1份;
11.專業(yè)理論證明材料。包括專項調查報告、經濟分析報告或重大項目的立項研究報告,注明所有參與起草人及排名。無法提供報告的,提交發(fā)表有代表性的論文、著作2至3篇復印件1套(須復印出雜志或著作封面、刊號、目錄、文章正文),并提供原件一套。不便裝訂的書和提供的一套原件不需裝訂;
12.《破格推薦高級專業(yè)技術職務任職資格審批表》(破格申報對象填寫);
13.《直接推薦高級經濟師職務任職資格審核表》(直接申報對象填寫);
14.企業(yè)主要負責人的相關證明材料(直接申報對象提供);
15.建筑工程企業(yè)直接申報對象提供:企業(yè)資質證書復印件,經當?shù)亟y(tǒng)計局確認的企業(yè)近三年建筑業(yè)行業(yè)統(tǒng)計報表(建筑施工企業(yè)提供);
16.房地產企業(yè)直接申報對象提供:企業(yè)資質證書復印件;經當?shù)亟y(tǒng)計局確認的企業(yè)近三年房地產開發(fā)統(tǒng)計報表;
17.交通建設工程企業(yè)直接申報對象提供:企業(yè)資質證書復印件;
18.礦山企業(yè)直接申報對象提供:省級以上綠色礦山企業(yè)證明,當?shù)貒敛块T出具能反映企業(yè)近三年年均開采量的證明材料;
19.金融企業(yè)直接申報對象提供:法人金融機構營業(yè)執(zhí)照復印件;當?shù)厝嗣胥y行分支機構出具的銀行類分支機構上年末存貸款余額分別達到10億元(含)以上、所在地或上一級證監(jiān)業(yè)協(xié)會、期貨業(yè)協(xié)會出具的證券期貨公司分支機構上年證券期貨交易量達到全省證券期貨營業(yè)部平均交易量水平(含)以上、所在地或上一級保險業(yè)協(xié)會出具的保險公司分支機構上年產險保費收入達2000萬元(含)以上和壽險保費收入達1億元(含)以上的相關證明材料。
20.其他類企業(yè)直接申報對象提供:為本企業(yè)作出較大貢獻,企業(yè)近3年平均年繳稅在500萬元以上(稅務部門出具,需分別注明營業(yè)稅和企業(yè)所得稅)盈利情況,或年銷售收入5000萬元以上、凈資產收益率在6%以上,或近2年內本企業(yè)銷售收入進入本行業(yè)(大類)前10位相關證明材料;
21.所有企業(yè)決策類申報對象應提供審計師事務所或會計師事務所出具的近3年的企業(yè)審計報告、企業(yè)資產負債表、企業(yè)損益表,應包含企業(yè)近三年盈利增長情況、上年度納稅情況(也可由稅務部門出具納稅證明)申報人員持有企業(yè)股份情況,并提供工商營業(yè)執(zhí)照及由注冊地所在工商行政部門出具的驗資報告、個人上年度納稅額、企業(yè)近三年按時足額支付工資和繳納社保情況等證明材料。
22.評委會評審對象花名冊(附電子版)
(二)材料裝訂要求
1.正常申報對象
送審材料按順序裝訂成冊,并編制目錄。企業(yè)決策類還應提交第21項材料。
2.破格申報對象
分兩冊裝訂:
第一冊:送審材料內容(一)中的3—11項材料需按順序裝訂成冊,并編制目錄。企業(yè)決策類還應提交第21項材料。
第二冊:《破格推薦高級專業(yè)技術職務任職資格審批表》、學歷、學位證書、《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或《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畢業(yè)生登記表》、現(xiàn)專業(yè)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證書、受聘專業(yè)技術職務聘書、從事經濟專業(yè)工作資歷證明、符合相應破格條件的相關證明材料按所符合破格條件順序裝訂成冊,并編制目錄。
3.直接申報對象
分兩冊裝訂:
第一冊:送審材料內容(一)中的3—11項材料需按順序裝訂成冊,并編制目錄。
第二冊:
(1)《直接推薦高級經濟師職務任職資格審核表》;
(2)符合直接申報第一條企業(yè)主要負責人的相關證明材料;
(3)符合直接申報第二條所在企業(yè)符合條件的相關證明材料:
①建筑工程企業(yè):包括送審材料內容(一)15和21項材料;
②房地產企業(yè):包括送審材料內容(一)16和21項材料;
③交通建設工程企業(yè):包括送審材料內容(一)17和21項材料;
④礦山企業(yè):包括送審材料內容(一)18和21項材料;
⑤金融企業(yè):包括送審材料內容(一)19和21項材料;⑥其他類企業(yè):包括送審材料內容(一)20和21項材料;
(4)符合直接申報第三條
①符合第1項及相關證明材料;
②符合第2項及相關證明材料;
③符合第3項及相關證明材料;
④符合第4項及相關證明材料。
上述材料按順序裝訂成冊,并編制目錄。
附件2
申報對象網上申報辦法
申報對象注冊、填寫、上傳的所有內容必須真實規(guī)范。否則,后果自負。網上申報具體程序如下:
一、申報對象從浙江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網站:)或浙江政務服務網—高級職稱評審與專技考試—評審通知欄目下載相應表格。填寫《推薦高級經濟師職務任職資格人員情況綜合表》(word電子版)
二、申報對象登錄浙江政務服務網—高級職稱評審與專技考試—網上申報欄目進行個人申報注冊,登錄系統(tǒng)后在職稱申報首頁點擊“新建職稱申報”,填寫申報簡表,上傳填寫完整的《推薦高級經濟師職務任職資格人員情況綜合表》(PDF格式)和個人免冠照片(jpg格式,不大于300×420像素,不小于200×280像素,照片文件大小不超過10k),點擊“保存”,其他附件材料無需上傳。填寫完成后在“在報職稱管理”中點擊“申報者姓名”,在彈出的“綜合表”頁面中打印含水印的《推薦高級經濟師職務任職資格人員情況綜合表》。
三、將含水印的紙質材料交給所在單位。單位對紙質材料進行審核,并對規(guī)定的內容進行公示。
四、選擇申報材料報送單位。申報者個人登錄系統(tǒng)后點擊“報送單位設置”,在右側的界面中點擊“選擇框”,從彈出的樹形列表中選擇材料的報送單位,縣(市、區(qū))申報對象選擇縣(市、區(qū))人力社保局,市直單位申報對象選擇市人力社保局,然后點擊“確定”。
五、公示無異議后,申報者個人將電子材料直接網上報送到已設置的“報送單位”,所在單位將紙質材料報送到上級管理單位。電子材料與紙質材料的內容必須一致,否則后果自負。
附件3
縣(市、區(qū))人力社保部門網上管理操作辦法
縣(市、區(qū))人力社保部門需按照統(tǒng)一分配的賬號,登錄浙江省高級專業(yè)技術資格管理服務系統(tǒng),對申報對象的信息進行審核,具體審核辦法如下:
一、審核操作辦法。
縣(市、區(qū))人力社保部門登錄浙江省高級專業(yè)技術資格管理服務系統(tǒng),先點擊“待接收申報材料/個人報送材料”,接收個人網上報送的申報材料;然后點擊“待處理申報材料/待審批材料”,對申報對象的材料進行審核,并簽署審核意見;最后點擊“待處理申報材料/待報送材料”,對經審核的申報材料,由縣(市、區(qū))人力社保部門報送到市級人力社保部門。
二、審核報送辦法。
(一)縣(市、區(qū))屬單位申報對象的紙質材料經單位初審后提交到縣(市、區(qū))主管部門,經縣(市、區(qū))主管部門審核后提交到當?shù)厝肆ι绫2块T,人力社保部門登錄浙江省高級專業(yè)技術資格管理服務系統(tǒng),接收個人網上報送的電子材料,審核匯總后與紙質材料一起報送市級人力社保部門;
(二)市屬單位申報對象的紙質材料經單位初審后提交到市級主管部門,并經主管部門審核匯總后提交到當?shù)厝肆ι绫2块T。市人力社保部門登錄浙江省高級專業(yè)技術資格管理服務系統(tǒng),接收縣(市、區(qū))人力社保部門提交的和市級屬單位申報對象網上報送的電子申報材料,審核匯總后與紙質材料一起報送到中評委辦公室,經中評委推薦后報送高評委會辦公室。
(三)無主管部門的股份制(民營)企業(yè)中人事檔案關系委托人才交流中心代理的,應通過人才交流中心申報,人事檔案關系未委托人才交流中心代理的,按屬地管理原則直接向當?shù)厝肆ι绫2块T申報。
附件4
期刊目錄
一、具有國際標準刊號“ISSN”的期刊。
二、具有國內統(tǒng)一刊號“CN”的期刊。
三、具有省準印證號“浙內準字”的期刊目錄如下:
序號 | 資料名稱 | 準印證號 | 主辦單位 |
1 | 浙江農村金融 | 浙內準字第O009 | 省農行 |
2 | 浙江現(xiàn)代農業(yè) | 浙內準字第O014 | 省農業(yè)廳 |
3 | 浙江財稅與會計 | 浙內準字第O024 | 省財政廳 |
4 | 浙江審計 | 浙內準字第O025 | 省審計廳 |
5 | 發(fā)展規(guī)劃研究 | 浙內準字第O057 | 省發(fā)展規(guī)劃研究院 |
6 | 浙江稅務 | 浙內準字第O058 | 省地方稅務局 |
7 | 浙江人力資源社會保障 | 浙內準字第O088 | 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
8 | 浙江工商 | 浙內準字第O093 | 省工商業(yè)聯(lián)合會 |
9 | 浙江稅收 | 浙內準字第O097 | 省國家稅務局 |
10 | 浙江工商行政管理 | 浙內準字第O100 | 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
11 | 浙江建設 | 浙內準字第O141 | 省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廳 |
12 | 浙江漁業(yè) | 浙內準字第O156 | 省海洋與漁業(yè)局 |
13 | 浙江商業(yè)職業(yè)技術學院學報 | 浙內準字第O161 | 浙江商業(yè)職業(yè)技術學院 |
14 | 浙江旅游職業(yè)學院學報 | 浙內準字第O168 | 浙江旅游職業(yè)學院 |
15 | 浙江國資 | 浙內準字第O176 | 省國資委 |
16 | 浙江經濟職業(yè)技術學院學報 | 浙內準字第O182 | 浙江經濟職業(yè)技術學院 |
注:本目錄為提交論文的基本條件,論文內容仍需經專家審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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