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度個稅匯算辦理方式及如何補退稅
根據(jù)個人所得稅法及其實施條例、稅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實施細則等有關規(guī)定,維護納稅人合法權(quán)益,幫助納稅人順利規(guī)范完成2022年度個人所得稅綜合所得匯算清繳(以下簡稱年度匯算),稅務總局制發(fā)了《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辦理2022年度個人所得稅綜合所得匯算清繳事項的公告》(以下簡稱《公告》。年度匯算的辦理方式有哪些及如何退補稅呢?,一起來看看吧~
一、辦理時間
年度匯算的時間為2023年3月1日至6月30日
溫馨提示:在中國境內(nèi)無住所的納稅人在3月1日前離境的,可以在離境前辦理年度匯算。
二、辦理方式
納稅人可自主選擇下列辦理方式:
(1)自己辦:納稅人自行申辦
(2)單位辦:通過任職受雇單位(含按累計預扣法預扣預繳其勞務報酬所得個人所得稅的單位)代為辦理。
納稅人提出代辦要求的,單位應當代為辦理,或者培訓、輔導納稅人通過自然人電子稅務局(含手機個人所得稅APP、網(wǎng)頁端)完成年度匯算申報和退(補)稅。
單位代為辦理的,納稅人應在2023年4月30日前與單位以書面或者電子等方式進行確認,補充提供其納稅年度內(nèi)在本單位以外取得的綜合所得收入、相關扣除、享受稅收優(yōu)惠等信息資料,并對所提交信息的真實性、淮確性、完整性負責。
溫馨提示:納稅人未與單位確認請其代為辦理年度匯算的,單位不得代辦。
(3)請人辦:委托涉稅專業(yè)服務機構(gòu)或其他單位及個人(以下稱 “受托人”)辦理。
納稅人與受托人需簽訂授權(quán)書。
單位或受托人為納稅人辦理年度匯算后,應當及時將辦理情況告知納稅人。納稅人發(fā)現(xiàn)申報信息存在錯誤的,可以要求單位或受托人辦理更正申報,也可自行辦理更正申報。
三、辦稅渠道
為便利納稅人,稅務機關為納稅人提供高效、快捷的網(wǎng)絡辦稅渠道,納稅人可優(yōu)先通過自然人電子稅務局辦理年度匯算,稅務機關將為納稅人提供申報表項目預填服務;不方便通過上述方式辦理的,也可以通過郵寄方式或到辦稅服務廳辦理。
選擇郵寄申報的,納稅人需將申報表寄送至接受年度匯算申報的稅務機關所在省、自治區(qū)、直轄市、計劃單列市稅務局公告的地址。
四、辦理退補稅
(1)納稅人申請年度匯算退稅
(2)提供其在中國境內(nèi)開設的符合條件的銀行賬戶
(3)稅務機關按規(guī)定審核退
(4)按《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辦理退2022年度個人所得稅綜合所得匯算清繳事項的公告》中第十條確定的受理
納稅人未提供本人有效銀行賬戶,或者提供的信息資料有誤的,稅務機關將通知納稅人更正,納稅人按要求更正后依法辦理退稅。
為方便辦理退稅,綜合所得全年收入額不超過6萬元且已預繳個人所得稅的納稅人,可選擇使用自然人電子稅務局提供的簡易申報功能,便捷辦理年度匯算退稅。
溫馨提示:
申請2022年度匯算退稅的納稅人,如存在:
①應當辦理2021年及以前年度匯算補稅但未辦理
②經(jīng)稅務機關通知2021年及以前年度匯算申報存在疑點但未更正或說明情況的
需在辦理2021年及以前年度匯算申報補稅、更正申報或者說明有關情況后依法申請退稅。
辦理補稅
納稅人辦理年度匯算補稅的,可以通過以下方式繳納:
(1)網(wǎng)上銀行(2)辦稅服務廳POS機刷卡(3)銀行柜臺(4)非銀行支付機構(gòu)
郵寄申報并補稅。
1、納稅人需通過自然人電子稅務局或者主管稅務機關辦稅服務廳
2、及時關注申報進度并繳納稅款
年度匯算需補稅的納稅人,年度匯算期結(jié)束后未足額補繳稅款的,稅務機關將依法加收滯納金,并在其《個人所得稅納稅記錄》予以標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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