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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施工、工程結算科目具體核算的內容是什么 在報表中如何列示

2015-12-18 15:07 來源:正保會計網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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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工程施工、工程結算科目具體核算的內容是什么?在報表中如何列示?

答:

工程施工

一、本科目核算企業(yè)(建造承包商)實際發(fā)生的合同成本和合同毛利。

二、本科目可按建造合同,分別“合同成本”,“間接費用”,“合同毛利”進行明細核算。

三、工程施工的主要賬務處理。

(一)企業(yè)進行合同建造時發(fā)生的人工費,材料費,機械使用費以及施工現場材料的二次搬運費,生產工具和用具使用費,檢驗試驗費,臨時設施折舊費等其他直接費用,借記本科目(合同成本),貸記“應付職工薪酬”,“原材料”等科目。發(fā)生的施工,生產單位管理人員職工薪酬,固定資產折舊費,財產保險費,工程保修費,排污費等間接費用,借記本科目(間接費用),貸記“累計折舊”,“銀行存款”等科目。

期(月)末,將間接費用分配計入有關合同成本,借記本科目(合同成本),貸記本科目(間接費用)。

(二)確認合同收入,合同費用時,借記“主營業(yè)務成本”科目,貸記“主營業(yè)務收入”科目,按其差額,借記或貸記本科目(合同毛利)。

(三)合同完工時,應將本科目余額與相關工程施工合同的“工程結算”科目對沖,借記“工程結算”科目,貸記本科目。

四、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額,反映企業(yè)尚未完工的建造合同成本和合同毛利。

工程結算

一、本科目核算企業(yè)(建造承包商)根據建造合同約定向業(yè)主辦理結算的累計金額。

二、本科目可按建造合同進行明細核算。

三、企業(yè)向業(yè)主辦理工程價款結算,按應結算的金額,借記“應收賬款”等科目,貸記本科目。

合同完工時,應將本科目余額與相關工程施工合同的“工程施工”科目對沖,借記本科目,貸記“工程施工”科目。

四、本科目期末貸方余額,反映企業(yè)尚未完工建造合同已辦理結算的累計金額。

期末,工程施工與工程結算科目的余額之差,若為正,表示已完工尚未結算款,在資產負債表的存貨項目中列示;若為負,表示已結算尚未完工工程,在資產負債表的預收款項項目中列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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