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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沒有產權的違章建筑,應由出租方還是承租方繳納房產稅?

來源: 正保會計網校 編輯:張美好 2020/03/24 10:26:44  字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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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出租沒有產權的違章建筑,應由出租方還是承租方繳納房產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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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房產稅暫行條例》(國發(fā)〔1986〕90號)第二條規(guī)定,房產稅由產權所有人繳納。產權屬于全民所有的,由經營管理的單位繳納。產權出典的,由承典人繳納。產權所有人、承典人不在房產所在地的,或者產權未確定及租典糾紛未解決的,由房產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繳納。

前款列舉的產權所有人、經營管理單位、承典人、房產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統(tǒng)稱為納稅義務人(以下簡稱納稅人)。

另外,根據(jù)《國家稅務總局關于房屋產權未確定如何征收房產稅問題的批復》(國稅函〔1998〕426號)規(guī)定,……房產稅原則上應由房屋的產權所有人繳納,對于房屋開發(fā)公司售出的房屋,不再在其會計賬簿中記載及核算,而購買該房屋的單位未取得產權的,可暫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房產稅暫行條例》第二條“產權未確定,由使用人繳納房產稅”的規(guī)定,確定房產稅的納稅人。

因此,出租沒有產權的違章建筑且實際獲取收益的,應由使用人即承租方繳納房產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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