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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其他相關稅收法律制度
知識點三十五、印花稅納稅義務發(fā)生時間、納稅地點、納稅期限和繳納方法
(一)納稅義務發(fā)生時間
印花稅應當有書立或領受時貼花。具體是指在合同簽訂時、賬簿啟用時和證照領受時貼花。
?。ǘ┘{稅地點
印花稅一般實行就地納稅。
?。ㄈ┘{稅期限
印花稅應稅憑證應在書電、領受時即行貼花完稅,不得延至憑證生效日期貼花。同一種類應納印花稅憑證若需要頻繁貼花的,納稅人可向當?shù)囟悇諜C關申請近期匯總繳納印花稅,經稅務機關核準發(fā)給許可證后,按稅務機關確定的限期(最長不超過1個月)匯總計算納稅。
?。ㄋ模├U納方法
根據稅額大小,應稅項目納稅次數(shù)多少以及稅源控管的需要,印花稅分別采用自行貼花、匯貼匯繳和委托代征三種繳納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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