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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計職稱考試《中級財務管理》第七章 稅務管理
知識點二:籌資稅務管理
一、債務籌資的稅務管理
1.債務籌資稅務管理概述(各種借款方式下稅收籌劃方法或者需要考慮的因素)
?。?)銀行借款稅務管理(還本付息方式的選擇標準)
?、僦饕x擇標準(所得稅最小)
利息稅前扣除具有抵稅作用,選擇不同的還本付息方式來減輕稅負,計算不同還本付息方式下的應納所得稅總額
?、谳o助判斷標準
不同還本付息方式下現(xiàn)金流出的時間和數(shù)額
(2)發(fā)行債券稅務管理(還本付息方式的選擇)
定期還本付息優(yōu)于分期付息方式, 定期還本付息在債券有效期內享受債券利息稅前扣除收益,同時不需要實際付息
(3)企業(yè)間資金的稅務管理(建立財務公司或財務中心(結算中心),集團作為整體進行籌資安排)
?、倨髽I(yè)間拆借資金在利息計算及資金回收方面與銀行貸款相比有較大彈性和回旋余地
?、诮⒇攧展净蜇攧罩行模ńY算中心),集團作為整體進行籌資安排
集團財務公司或財務中心(結算中心)能起到"內部"銀行的作用,利用集團資源和信譽優(yōu)勢實現(xiàn)整體對外籌資,再利用集團內各企業(yè)在稅種、稅率及優(yōu)惠政策等方面的差異,調節(jié)集團資金結構和債務比例,既能解決資金難題,又能實現(xiàn)集團整體稅收利益。
?。?)借款費用和租賃稅務管理(相關法規(guī))
二、權益籌資的稅務管理
1.權益籌資稅務管理概述
稅務管理內容 | 需要關注信息 |
發(fā)行股票 | 考慮發(fā)行股票的資金成本: (1)股息不能直接在稅前扣除,只能從企業(yè)稅后利潤中支付 (2)考慮股票發(fā)行中的評估費、發(fā)行費、審計費、公證費等稅務問題 |
吸收直接投資 | 支付的紅利不能在稅前扣除,不能獲得稅收減免的優(yōu)勢 |
留存收益 | 在公司制企業(yè)留存收益籌資,可避免收益向外分配時存在的雙重納稅(企業(yè)所得稅和股息個人所得稅)問題?!?/t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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