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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冊會計師考試《稅法》科目
第十一章 印花稅法和契稅法
知識點七、契稅法
一、契稅基本原理:
(一)概念:契稅是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nèi)轉(zhuǎn)移土地、房屋權屬時,對承受的單位和個人征收的一種稅。
?。ǘ┨攸c:屬于財產(chǎn)轉(zhuǎn)移稅;由財產(chǎn)承受人納稅。
二、征稅對象:
?。ㄒ唬┮话阋?guī)定:1.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
2.土地使用權轉(zhuǎn)讓;(不包括農(nóng)村集體土地承包經(jīng)營權的轉(zhuǎn)移)
3.房屋買賣;
4.房屋贈與;
5.房屋交換;
6.承受國有土地使用權支付的土地出讓金,不得因減免土地出讓金而減免契稅。
?。ǘ┨厥庖?guī)定:以下視同土地使用權轉(zhuǎn)讓、房屋買賣或者房屋贈與,征收契稅。
?、僖酝恋亍⒎课輽鄬僮鲀r投資、入股;(以自有房產(chǎn)作股投入本人獨資經(jīng)營企業(yè),免契稅)
?、谝酝恋?、房屋權屬抵債或?qū)嵨锝粨Q房屋③以獲獎方式承受土地、房屋權屬④以預購方式或者預付集資建房款方式承受土地、房屋權屬的⑤買房拆料或翻建新房納稅義務人與稅率:
?。ㄒ唬┘{稅義務人:以受讓、購買、受贈交換等方式取得土地、房屋權屬的單位和個人。
?。ǘ┒惵剩浩醵惒捎梅缺壤惵?%-5%,具體執(zhí)行稅率由各?。ㄊ?、自治區(qū))政府在幅度內(nèi)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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