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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備考信息
某高級工程師2011年7月從A國取得特許權使用費收入20000元,該收入在A國已納個人所得稅3000元;同時從A國取得擔保收入1400元,該收入在A國已納個人所得稅300元。該月從B國取得發(fā)表論文的所得3000元,已納個人所得稅280元。該工程師當月應在我國補繳個人所得稅( )元
A、0
B、208
C、180
D、280
【正確答案】 B
【答案解析】 本題考核的知識點是個人所得稅的計算。納稅人在境外實際繳納的稅額準予在計稅時進行抵免,但最多不能超過境外所得按我國稅法計算的抵免限額。
該工程師當月應在我國補繳個人所得稅額=[20000×(1-20%)×20%+1400×20%]-3300+(3000-800)×20%×(1-30%)-280=208(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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