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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員提問:按國家有關規(guī)定已評聘經濟、會計、統(tǒng)計、審計、法律等高級專業(yè)技術職務,從事稅收工作滿兩年的人員,可免試《稅法(一)》、《稅法(二)》和《財務與會計》三個科目,只參加《稅務代理實務》和《稅收相關法律》兩個科目的考試。
我在2010年獲得教師的高級專業(yè)技術職務,能免試三門嗎?
小文哥回復:假如是“經濟、會計、統(tǒng)計、審計、法律”教師類高級職稱(如會計高級講師或者會計副教授),那可享受相應優(yōu)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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