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6月16日,國家稅務總局肖捷局長與韓國國稅廳廳長李炫東在北京簽署中韓雙邊預約定價安排,這是中韓兩國簽署的第六個雙邊預約定價安排。雙邊預約定價安排是指兩國稅務主管機關就跨國集團所屬企業(yè)之間關聯(lián)交易的定價原則和方法達成的協(xié)議(通常適用于未來3至5個年度),作為解決跨國公司轉讓定價問題的一種手段,日益受到各國稅務部門和跨國公司的關注,已成為解決國際稅收爭端、避免國際雙重征稅的有效措施。同時,它也可以為跨國公司的經(jīng)營提供確定性,降低稅務機關管理成本,改善稅企關系,帶來穩(wěn)定稅收預期。國家稅務總局非常重視該項工作,截止2010年底已經(jīng)與4個國家簽署了16個雙邊預約定價安排,并對外發(fā)布了我國首個預約定價安排年度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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