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佳會計處理方案——消費稅最佳會計處理方案(2)
二、消費稅的計算
消費稅采用從價定率和從量定額兩種計稅方法。
?。ㄒ唬┮詢r定率應納稅額的計算
采用從價定率方法計算應納稅額,其計算公式為:
應納消費稅額=銷售額×適用稅率
當應稅消費品的適用稅率已定時,應納稅額的計算是否正確,關鍵取決于銷售額的確認。而銷售額的確認又因銷售額形成的方式不同而有所區(qū)別,現分述如下:
1.銷售自制應稅消費品應納稅額的計算
?。?)應稅銷售額的確認。納稅人對外銷售其生產的應稅消費品,應當以其銷售額為依據計算納稅。這里的銷售額包括向購貨方收取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但不包括應向購貨方收取的增值稅稅額。如果納稅人應稅消費品的銷售額中未扣除增值稅稅款或者因不得開具增值稅專用發(fā)票而采取價稅合并形式收取貨款的,在計算消費稅額時,應換算成不含增值稅額之后再行計算,其換算公式為:
應稅消費稅的銷售額=含增值稅的銷售額/(1+增值稅稅率或征收率)
這里所說的價外費用與增值稅規(guī)定的價外費用相同。
對于應稅銷售額的確認還有一些特殊規(guī)定:
?、賾愊M品連同包裝銷售的,無論包裝是否單獨計價,也不論在合計上如何核算,均應并入應稅消費品的銷售額中繳納消費稅。如果包裝物不作價隨同產品銷售,而是收取現金,此項押金不應并入應稅消費品的銷售額中納稅。但對因逾期未收口的包裝物不再退還的和已收取一年以上的押金的,應并入應稅消費品的銷售額,按照應稅消費品的適用稅率繳納消費稅,對既作價隨同應稅消費品銷售,又另外收取押金的包裝物的押金,凡納稅人在規(guī)定的期限內不予退還的,均應并入應稅消費品的銷售額,按照應稅消費品的適用稅率繳納消費稅。
?、谟行愊M品可以按銷售額扣除外購已稅消費品買價后的余額作為計稅價格計算繳納消費稅(所謂“外購已稅消費品的買價”,是指購貨發(fā)票上注明的銷售額,不包括增值稅稅款)。例如,外購已稅煙絲生產的煙;外購已稅白酒和酒精生產的酒;外購已稅化妝品生產的化妝品;外購已稅護膚擴發(fā)品生產的護膚護發(fā)品;外購已稅珠寶玉石生產的貴重首飾及珠寶玉石;外購已稅鞭炮焰火生產的鞭炮焰火等。這項規(guī)定,體現了消費稅稅不重征的原則,避免了就流轉額全額征稅而出現的重復征稅現象,是對傳統(tǒng)流轉稅的一種改進。
?、奂{稅人通過自設非獨立核算門市部銷售的自產應稅消費品,應當按照門市部對外銷售金額繳納消費稅。
④納稅人用于換取生產資料和消費資料、投資入股和低償債務等方面的應稅消費品,應當以納稅人同類應稅消費品的最高銷售價格作為計稅依據計算消費稅。
另外,納稅人銷售的應稅消費品,如果是以外匯計算銷售額的,應當按外匯牌價折合成人民幣計算應納稅額。
?。?)銷售實現時間的確認。銷售實現的時間,意味著納稅義務發(fā)生的時間,根據不同的銷售結算方式,銷售實現的時間應當按如下規(guī)定予以確認:
?、俨扇≠d銷和分期收款結算方式的,以銷售合同規(guī)定的收款日期的當天,為銷售實現的時間。
?、诓扇☆A收貨款結算方式的,以發(fā)出應稅消費品的當天,為銷售實現的時間。
?、鄄扇⊥惺粘懈逗臀秀y行收款方式的,以發(fā)出應稅消費品并辦妥托收手續(xù)的當天,為銷售實現的時間。
?、懿扇∑渌Y算方式的,以收訖銷售款或者取得索取銷售款的憑據的當天,為銷售實現的時間。
?。?)應納稅額的計算。當納稅人當期銷售額確認之后,即可按規(guī)定的計算公式計算應納稅額,現舉例說明如下:
例1.某工廠銷售應稅消費品,取得銷售收入100000元,同時取得各種價外費用10000元,該產品消費稅稅率為15%,計算應納消費稅稅額。
應納消費稅額=110000×15%=16500(元)
例2.某工廠設有非獨立核算的門市部對外零售自產的應稅消費品,某月全部銷售額為58500元,其中所含增值稅的稅率為17%,該應稅消費品的消費稅稅率為10%,計算應納消費稅額。
應稅消費的不含稅銷售額=58500÷(1+17%)=50000(元)
應納消費稅額=50000×10%=5000(元)
例3.某企業(yè)向外商銷售應稅消費品一批,以美元結算,共收取15000美元的銷售收入,當月1日美元與人民幣匯率(中間價)為1:8.60。該消費品的消費稅稅率為30%,計算應納消費稅稅額。
按人民幣計算的銷售額=8.60×15000=129000(元)
應納消費稅額=129000×30%=38700(元)
例4.某企業(yè)將自產應稅消費品30000元(按最高銷售價格計算),用于抵償前欠前某公司的材料款10000元,同時換取同種材料20000元。該消費品的消費稅稅率為10%,計算應納消費稅稅額。
應納消費稅額=30000×10%=3000(元)
例5.某工廠以一批外購已稅消費品為原料,繼續(xù)加工成應稅消費品后出售,取得銷售收入60000元,應稅消費品適用的稅率為40%,外購已稅消費品的買價(不含增值稅)為25000元,計算應納消費稅稅額。
應稅銷售收入額=60000-25000=35000?。ㄔ?br>
應納消費稅額=35000×40%=14000?。ㄔ?br>
2.自產自用應稅消費品應納稅額的計算
納稅人自產自用應稅消費品分為兩種情況:一種是用于連續(xù)生產,繼續(xù)加工成應稅消費品。例如,以自產的煙絲繼續(xù)加工成卷煙,只需就最終產品卷煙繳納消費稅,而作為中間產品的煙絲則不需繳稅。另一種則是將自產應稅消費品用于除生產以外的其他方面,這種情況就應在自產應稅消費品移送使用時計算繳納消費稅。計稅時,應以納稅人生產的同類消費品的銷售價格為計稅依據,如果沒有同類消費品銷售價格的,可按組成計稅價格計算納稅,組成計稅價格的計算公式為:
組成計稅價格=(成本+利潤)/(1-消費稅稅率)
這里“同類消費品的銷售價格”應是當月銷售的同類消費品的銷售價格。如果當月同類消費品各期銷售價格高低不同,應按銷售數量加權平均計算(但銷售價格明顯偏低又無正當理由,或無銷售價格的情況應除外)。如果當月無銷售或者當月未完結的,應按照同類消費品上月或最近月份的銷售價格計算納稅。
計算公式中的“成本”是指應稅消費品的產品生產成本;“利潤”是指根據應稅消費品的全國平均成本利潤率計算的利潤。國家稅務總局對應稅消費品的全國平均成本利潤率的規(guī)定為:(1)甲類卷煙10%;(2)乙類卷煙5%;(3)雪前煙5%;(4)煙絲5%;(5)糧食白酒10%;(6)薯類白酒5%;(7)其他酒5%;(8)酒精:%;(9)化妝品5%;(10)護膚護發(fā)品5%;(11)鞭煙、焰火5%;(12)貴重首飾及珠寶玉石6%;(13)汽車輪胎5%;(14)摩托車6%;(15)小轎車8%;(16)越野車6%;(17)小客車5%。
例6.某工廠在節(jié)日期間將本廠自制的一批應稅消費品作為福利發(fā)給職工,按同類消費品當月銷售價格計算,該批應稅消費品的銷售收入額應為40000元,相同適用稅率為17%,計算應納消費稅稅額。
應納消費稅額=40000×17%=6800(元)
例7.某企業(yè)為開拓市場,將研制開發(fā)的應稅消費品新品種作為樣品投放展銷會,以擴大產品廣告宣傳的影響。該產品沒有同類消費品的銷售價格,其生產成本為75000元,平均成本利潤率為5%,消費稅適用稅率為10%,計算應納消費稅稅額。
組成計稅價格=(75000+75000×5%)/(1-10%)=87500(元)
應納消費稅額=87500×10%=8750(元)
3.委托加工應稅消費品應納稅額的計算
納稅人委托加工的應稅消費品,由受托方于納稅提貨時,代收代繳消費稅,受托
方應當按照同類消費品的銷售價格計算納稅,如果沒有同類消費品銷售價格的,可以
按照組成計稅價格計算納稅。其計算公式為:
組成計稅價格=(材料成本+加工費)/(1-消費稅稅率)
式中,材料成本指委托方所提供加工材料的實際成本,委托方有責任如實提供有關“材料成本”的核算資料,加工費指受托方加工應稅消費品向委托方收取的全部費用(包括代墊輔助材料的實際成本)。計稅方法舉例如下:
例8.甲工廠委托乙工廠加工一批應稅消費品,甲工廠提供的原材料成本為32000元,乙工廠代墊輔助材料的成本為2000元,收取加工費8000元,該應稅消費品適用稅率為30%。受托的乙工廠沒有同類消費品的銷售價格。計算受托方應代收代繳的消費稅稅額。
組成計稅價格=(32000+2000+8000)/(1-30%)=60000(元)
應納消費稅額=60000×30%=18000(元)
納稅人將委托加工的應稅消費品收回后,如果直接進行出售的,無需再繳納消費稅;如果將其作為原材料用于連續(xù)生產應稅消費品的,例如以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稅煙絲力原料生產卷煙;以委托加工的收回的已稅酒和酒精為原料生產酒;在銷售這些應稅消費品時,可將委托加工應稅消費品由受托方代收代繳的消費稅從應納消費稅稅額中予以扣除,從而避免重復繳納消費稅。
例9.如果上例中的甲工廠將委托加工的已稅消費品用于連續(xù)生產成應稅消費品(最終產品),然后進行銷售,假設取得銷售收入額70000元,適用稅率為45%,其應納消費稅稅額的計算如下:
應納消費稅額(最終產品)=70000×45%=31500(元)
扣除委托加工原材料的已交消費稅后,實際應繳納的消費稅為:
實際應交消費稅額=31500-18000=13500(元)
4.進口應稅消費品應納稅額的計算
納稅人進口應稅消費品,應當按照組成計稅價格計算納稅。組成計稅價格的計算公式為:
組成計稅價格=(關稅完稅價格+關稅)/(1-消費稅稅率)
例10.某進出口公司進口應稅消費品一批,海關核定的關稅完稅價格為人民幣500000元,關稅稅額為600000元,消費稅適用稅率為45%,計算其應納消費額。
組成計稅價格=0.1×[(500000+600000)/(1-45%)]=2000000(元)
應納消費稅額=2000000×45%=900000(元)
?。ǘ牧慷~應納稅額的計算
采用從量定額方法計算應納稅額,其計算公式為:
應納消費稅額=銷售數量×單位稅額
式中,“銷售數量”指應稅消費品的數量,具體為:銷售應稅消費品的,為應稅消費品的銷售數量;自產自用應稅消費品的,為應稅消費品的移送使用數量;委托加工應稅消費品的,為納稅人收回的應稅消費品數量;進口應稅消費品的,為海關核定的應稅消費品進口征稅數量。
在按從量定額方法計算應納稅額時,如果應稅消費品的計量單位與稅目稅率表中的計量單位不一致,需先進行計量單位的換算,然后據以計算應納稅額。
例11.某啤酒廠某月銷售桶裝啤酒1000噸,每噸售價(不含增值稅)3500元,取得銷售收入3500000元。啤酒定額稅率為每噸220元,計算應納消費稅稅額。
應納消費稅額=1000×220=220000(元)
例12.某進出口公司進口柴油,海關為其核定的征稅數量為500噸,柴油定額稅率為每升0.1元(柴油、噸=176升)。計算應納消費稅稅額。
應納消費稅額=0.1×1176×500=58800(元)
消費稅采用從價定率和從量定額兩種計稅方法。
?。ㄒ唬┮詢r定率應納稅額的計算
采用從價定率方法計算應納稅額,其計算公式為:
應納消費稅額=銷售額×適用稅率
當應稅消費品的適用稅率已定時,應納稅額的計算是否正確,關鍵取決于銷售額的確認。而銷售額的確認又因銷售額形成的方式不同而有所區(qū)別,現分述如下:
1.銷售自制應稅消費品應納稅額的計算
?。?)應稅銷售額的確認。納稅人對外銷售其生產的應稅消費品,應當以其銷售額為依據計算納稅。這里的銷售額包括向購貨方收取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但不包括應向購貨方收取的增值稅稅額。如果納稅人應稅消費品的銷售額中未扣除增值稅稅款或者因不得開具增值稅專用發(fā)票而采取價稅合并形式收取貨款的,在計算消費稅額時,應換算成不含增值稅額之后再行計算,其換算公式為:
應稅消費稅的銷售額=含增值稅的銷售額/(1+增值稅稅率或征收率)
這里所說的價外費用與增值稅規(guī)定的價外費用相同。
對于應稅銷售額的確認還有一些特殊規(guī)定:
?、賾愊M品連同包裝銷售的,無論包裝是否單獨計價,也不論在合計上如何核算,均應并入應稅消費品的銷售額中繳納消費稅。如果包裝物不作價隨同產品銷售,而是收取現金,此項押金不應并入應稅消費品的銷售額中納稅。但對因逾期未收口的包裝物不再退還的和已收取一年以上的押金的,應并入應稅消費品的銷售額,按照應稅消費品的適用稅率繳納消費稅,對既作價隨同應稅消費品銷售,又另外收取押金的包裝物的押金,凡納稅人在規(guī)定的期限內不予退還的,均應并入應稅消費品的銷售額,按照應稅消費品的適用稅率繳納消費稅。
?、谟行愊M品可以按銷售額扣除外購已稅消費品買價后的余額作為計稅價格計算繳納消費稅(所謂“外購已稅消費品的買價”,是指購貨發(fā)票上注明的銷售額,不包括增值稅稅款)。例如,外購已稅煙絲生產的煙;外購已稅白酒和酒精生產的酒;外購已稅化妝品生產的化妝品;外購已稅護膚擴發(fā)品生產的護膚護發(fā)品;外購已稅珠寶玉石生產的貴重首飾及珠寶玉石;外購已稅鞭炮焰火生產的鞭炮焰火等。這項規(guī)定,體現了消費稅稅不重征的原則,避免了就流轉額全額征稅而出現的重復征稅現象,是對傳統(tǒng)流轉稅的一種改進。
?、奂{稅人通過自設非獨立核算門市部銷售的自產應稅消費品,應當按照門市部對外銷售金額繳納消費稅。
④納稅人用于換取生產資料和消費資料、投資入股和低償債務等方面的應稅消費品,應當以納稅人同類應稅消費品的最高銷售價格作為計稅依據計算消費稅。
另外,納稅人銷售的應稅消費品,如果是以外匯計算銷售額的,應當按外匯牌價折合成人民幣計算應納稅額。
?。?)銷售實現時間的確認。銷售實現的時間,意味著納稅義務發(fā)生的時間,根據不同的銷售結算方式,銷售實現的時間應當按如下規(guī)定予以確認:
?、俨扇≠d銷和分期收款結算方式的,以銷售合同規(guī)定的收款日期的當天,為銷售實現的時間。
?、诓扇☆A收貨款結算方式的,以發(fā)出應稅消費品的當天,為銷售實現的時間。
?、鄄扇⊥惺粘懈逗臀秀y行收款方式的,以發(fā)出應稅消費品并辦妥托收手續(xù)的當天,為銷售實現的時間。
?、懿扇∑渌Y算方式的,以收訖銷售款或者取得索取銷售款的憑據的當天,為銷售實現的時間。
?。?)應納稅額的計算。當納稅人當期銷售額確認之后,即可按規(guī)定的計算公式計算應納稅額,現舉例說明如下:
例1.某工廠銷售應稅消費品,取得銷售收入100000元,同時取得各種價外費用10000元,該產品消費稅稅率為15%,計算應納消費稅稅額。
應納消費稅額=110000×15%=16500(元)
例2.某工廠設有非獨立核算的門市部對外零售自產的應稅消費品,某月全部銷售額為58500元,其中所含增值稅的稅率為17%,該應稅消費品的消費稅稅率為10%,計算應納消費稅額。
應稅消費的不含稅銷售額=58500÷(1+17%)=50000(元)
應納消費稅額=50000×10%=5000(元)
例3.某企業(yè)向外商銷售應稅消費品一批,以美元結算,共收取15000美元的銷售收入,當月1日美元與人民幣匯率(中間價)為1:8.60。該消費品的消費稅稅率為30%,計算應納消費稅稅額。
按人民幣計算的銷售額=8.60×15000=129000(元)
應納消費稅額=129000×30%=38700(元)
例4.某企業(yè)將自產應稅消費品30000元(按最高銷售價格計算),用于抵償前欠前某公司的材料款10000元,同時換取同種材料20000元。該消費品的消費稅稅率為10%,計算應納消費稅稅額。
應納消費稅額=30000×10%=3000(元)
例5.某工廠以一批外購已稅消費品為原料,繼續(xù)加工成應稅消費品后出售,取得銷售收入60000元,應稅消費品適用的稅率為40%,外購已稅消費品的買價(不含增值稅)為25000元,計算應納消費稅稅額。
應稅銷售收入額=60000-25000=35000?。ㄔ?br>
應納消費稅額=35000×40%=14000?。ㄔ?br>
2.自產自用應稅消費品應納稅額的計算
納稅人自產自用應稅消費品分為兩種情況:一種是用于連續(xù)生產,繼續(xù)加工成應稅消費品。例如,以自產的煙絲繼續(xù)加工成卷煙,只需就最終產品卷煙繳納消費稅,而作為中間產品的煙絲則不需繳稅。另一種則是將自產應稅消費品用于除生產以外的其他方面,這種情況就應在自產應稅消費品移送使用時計算繳納消費稅。計稅時,應以納稅人生產的同類消費品的銷售價格為計稅依據,如果沒有同類消費品銷售價格的,可按組成計稅價格計算納稅,組成計稅價格的計算公式為:
組成計稅價格=(成本+利潤)/(1-消費稅稅率)
這里“同類消費品的銷售價格”應是當月銷售的同類消費品的銷售價格。如果當月同類消費品各期銷售價格高低不同,應按銷售數量加權平均計算(但銷售價格明顯偏低又無正當理由,或無銷售價格的情況應除外)。如果當月無銷售或者當月未完結的,應按照同類消費品上月或最近月份的銷售價格計算納稅。
計算公式中的“成本”是指應稅消費品的產品生產成本;“利潤”是指根據應稅消費品的全國平均成本利潤率計算的利潤。國家稅務總局對應稅消費品的全國平均成本利潤率的規(guī)定為:(1)甲類卷煙10%;(2)乙類卷煙5%;(3)雪前煙5%;(4)煙絲5%;(5)糧食白酒10%;(6)薯類白酒5%;(7)其他酒5%;(8)酒精:%;(9)化妝品5%;(10)護膚護發(fā)品5%;(11)鞭煙、焰火5%;(12)貴重首飾及珠寶玉石6%;(13)汽車輪胎5%;(14)摩托車6%;(15)小轎車8%;(16)越野車6%;(17)小客車5%。
例6.某工廠在節(jié)日期間將本廠自制的一批應稅消費品作為福利發(fā)給職工,按同類消費品當月銷售價格計算,該批應稅消費品的銷售收入額應為40000元,相同適用稅率為17%,計算應納消費稅稅額。
應納消費稅額=40000×17%=6800(元)
例7.某企業(yè)為開拓市場,將研制開發(fā)的應稅消費品新品種作為樣品投放展銷會,以擴大產品廣告宣傳的影響。該產品沒有同類消費品的銷售價格,其生產成本為75000元,平均成本利潤率為5%,消費稅適用稅率為10%,計算應納消費稅稅額。
組成計稅價格=(75000+75000×5%)/(1-10%)=87500(元)
應納消費稅額=87500×10%=8750(元)
3.委托加工應稅消費品應納稅額的計算
納稅人委托加工的應稅消費品,由受托方于納稅提貨時,代收代繳消費稅,受托
方應當按照同類消費品的銷售價格計算納稅,如果沒有同類消費品銷售價格的,可以
按照組成計稅價格計算納稅。其計算公式為:
組成計稅價格=(材料成本+加工費)/(1-消費稅稅率)
式中,材料成本指委托方所提供加工材料的實際成本,委托方有責任如實提供有關“材料成本”的核算資料,加工費指受托方加工應稅消費品向委托方收取的全部費用(包括代墊輔助材料的實際成本)。計稅方法舉例如下:
例8.甲工廠委托乙工廠加工一批應稅消費品,甲工廠提供的原材料成本為32000元,乙工廠代墊輔助材料的成本為2000元,收取加工費8000元,該應稅消費品適用稅率為30%。受托的乙工廠沒有同類消費品的銷售價格。計算受托方應代收代繳的消費稅稅額。
組成計稅價格=(32000+2000+8000)/(1-30%)=60000(元)
應納消費稅額=60000×30%=18000(元)
納稅人將委托加工的應稅消費品收回后,如果直接進行出售的,無需再繳納消費稅;如果將其作為原材料用于連續(xù)生產應稅消費品的,例如以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稅煙絲力原料生產卷煙;以委托加工的收回的已稅酒和酒精為原料生產酒;在銷售這些應稅消費品時,可將委托加工應稅消費品由受托方代收代繳的消費稅從應納消費稅稅額中予以扣除,從而避免重復繳納消費稅。
例9.如果上例中的甲工廠將委托加工的已稅消費品用于連續(xù)生產成應稅消費品(最終產品),然后進行銷售,假設取得銷售收入額70000元,適用稅率為45%,其應納消費稅稅額的計算如下:
應納消費稅額(最終產品)=70000×45%=31500(元)
扣除委托加工原材料的已交消費稅后,實際應繳納的消費稅為:
實際應交消費稅額=31500-18000=13500(元)
4.進口應稅消費品應納稅額的計算
納稅人進口應稅消費品,應當按照組成計稅價格計算納稅。組成計稅價格的計算公式為:
組成計稅價格=(關稅完稅價格+關稅)/(1-消費稅稅率)
例10.某進出口公司進口應稅消費品一批,海關核定的關稅完稅價格為人民幣500000元,關稅稅額為600000元,消費稅適用稅率為45%,計算其應納消費額。
組成計稅價格=0.1×[(500000+600000)/(1-45%)]=2000000(元)
應納消費稅額=2000000×45%=900000(元)
?。ǘ牧慷~應納稅額的計算
采用從量定額方法計算應納稅額,其計算公式為:
應納消費稅額=銷售數量×單位稅額
式中,“銷售數量”指應稅消費品的數量,具體為:銷售應稅消費品的,為應稅消費品的銷售數量;自產自用應稅消費品的,為應稅消費品的移送使用數量;委托加工應稅消費品的,為納稅人收回的應稅消費品數量;進口應稅消費品的,為海關核定的應稅消費品進口征稅數量。
在按從量定額方法計算應納稅額時,如果應稅消費品的計量單位與稅目稅率表中的計量單位不一致,需先進行計量單位的換算,然后據以計算應納稅額。
例11.某啤酒廠某月銷售桶裝啤酒1000噸,每噸售價(不含增值稅)3500元,取得銷售收入3500000元。啤酒定額稅率為每噸220元,計算應納消費稅稅額。
應納消費稅額=1000×220=220000(元)
例12.某進出口公司進口柴油,海關為其核定的征稅數量為500噸,柴油定額稅率為每升0.1元(柴油、噸=176升)。計算應納消費稅稅額。
應納消費稅額=0.1×1176×500=588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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