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修改其它債務條件后,未來應收金額等于或大于重組前應收債權賬面余額,則在債務重組時不作賬務處理,但應當在備查簿中進行登記。修改債務條件后的應收債權,按一般應收債權進行會計處理。上述所稱的債務重組,是指債權人按照其與債務人達成的協議或法院的裁決同意債務人修改債務條件的事項。或有收益,是指依未來某種事項出現而發(fā)生的收益,未來事項的出現具有不確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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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以現金清償債務的,支付的現金小于應付債務賬面價值的差額,計入資本公積。
。2)以非現金資產清償債務的,應按應付債務的賬面價值結轉。應付債務的賬面價值與用于抵償債務的非現金資產賬面價值的差額,作為資本公積,或者作為損失計入當期營業(yè)外支出。
。3)以債務轉為資本的,應當分別以下情況處理:股份有限公司,應按債權人放棄債權而享有股份的面值總額作為股本,按應付債務賬面價值與轉作股本的金額的差額,作為資本公積;其它企業(yè),應按債權人放棄債權而享有的股權份額作為實收資本,按債務賬面價值與轉作實收資本金額的差額,作為資本公積。
(4)以修改其它債務條件進行債務重組的,修改其它債務條件后未來應付金額小于債務重組前應付債務賬面價值,應將其差額計入資本公積;如果修改后的債務條款涉及或有支出的,應將或有支出包括在未來應付金額中;或有支出的未來應付金額小于債務重組前應付債務賬面價值的,應將其差額計入資本公積。在未來償還債務期間內未滿足債務重組協議所規(guī)定的或有支出條件,即或有支出沒有發(fā)生的,其已記錄的或有支出轉入資本公積。修改其它債務條件后未來應付金額等于或大于債務重組前應付債務賬面價值的,在債務重組時不作賬務處理。對于修改債務條件后的應付債務,應按一般應付債務進行會計處理。
上述所稱的或有支出,是指依未來某種事項出現而發(fā)生的支出。未來事項的出現具有不確定性。
三、債務重組事項的會計處理
在債務重組時,債務人和債務權人的賬務處理是不一樣的。
以[例2]為例,假設甲企業(yè)設備的歷史成本為120萬元,累計折舊為40萬元。
債務人(甲企業(yè))應作如下會計分錄:
1. 借:固定資產清理 800000
累計折舊 4000000
貸:固定資產清 1200000
2. 借:應付票據 1000000
貸:固定資產清理 800000
資本公積 200000
債權人(乙企業(yè))應作會計分錄如下:
借:固定資產 1000000
貸:應收票據 1000000
。ㄈ┮訹例3]為例,債務人(甲企業(yè))應作如下會計分錄:
1. 借:應付票據 1000000
貸:股本 100000
資本公積 900000
債權人(乙企業(yè))應作會計分錄如下:
借:長期股權投資 1000000
貸:應收票據 1000000
由[例2]、[例3]可以看出,對于低于債權成本的非現金清償債權或債權轉股權,債權企業(yè)按債權面值入賬,會計上不確認損失,債務人企業(yè)也不確認所得,而作資本公積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