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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有獨資公司

2002-4-2 15:35  【 】【打印】【我要糾錯
    國有單獨投資,依法按照公司組織形式設立的企業(yè)法人。我國的國有獨資公司是由國家授權投資的機構或者國家授權的部門單獨投資設立的有限責任公司。這種公司特征:(1)全部資本由國家投入。公司的財產權源于國家對投資財產的所有權。國有獨資公司是一種國有企業(yè)。(2)股東只有一個。作為國有獨資公司的股東,國家授權投資的機構(如國家設立的國有資產投資公司)或者國家授權的部門(如國家的國有資產管理部)是唯五的投資主體和利益主體。它不同于由兩個以上國有企業(yè)或其它國有單位共同投資組成的公司。盡管后者各方投資的所有權仍屬于國家,公司資本的所有制性質未發(fā)生變化,但公司的投資主體及股東卻為多個,具有多個不同的利益主體。(3)公司投資者承擔有限責任。雖然國有獨資企業(yè)的投資者是國家,但國家僅以其投入公司的特定財產金額為限對公司的債務負責,而不承擔無限責任。這不同于個人獨資企業(yè),也不同于具有負無限責任。這不同于個人獨資企業(yè)。(4)性質上屬于有限責任公司。國有獨資公司按公司形式組成,除投資者和股東人數(shù)與一般公司不同外,其它如公司設立、組織機構、生產經營制度、財務會計制度等均與有限責任公司的一般規(guī)定與特征相同或相近,只是我國《公司法》規(guī)定,國有獨資公司下設股東會,由國家授權投資的機構或國家的授權部門授權公司董事會行使股東大會的部分職權,決定公司的重大事項,但公司的合并、分立、解散、增減資本和發(fā)行債券,必須由國家授權投資的機構或者國家授權的部門決定。

  國有獨資公司是一種國家所有的有限責任公司。其財產出資人是國家這個特殊的主體,財產所有權屬于國家;在追求盈利的同時,擔負著執(zhí)行國家經濟政策、實行國家計劃、調節(jié)社會經濟的結構和運行的特殊使命;受到國家政策、法律的許多特殊對待和國家的特別照顧,享有許多優(yōu)惠;受一般性企業(yè)法規(guī)和國家關于國有企業(yè)的特別法規(guī)的調整。設立或改建為國有獨資公司,是我國深化國有大中型企業(yè)改革的重要舉措,也是國有企業(yè)經營管理制度改革的一項有效措施。但是,國有獨資公司,是我國深化國有大中型企業(yè)改革的重要舉措,也是國有企業(yè)經營管理制度改革的一項有效措施。但是,國有獨資公司畢竟有別于一般公司,一般公司制度具有許多優(yōu)點和長處,它并不完全具備,而且,其設立和運行等也受到許多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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