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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單位預算管理辦法(budget management method of governmental units)

2002-4-3 16:21  【 】【打印】【我要糾錯
    執(zhí)行單位預算的行政單位的財務管理體制,確定行政單位同國家財政的預算撥款、繳款關系,它在很大程度上決定著行政單位同其他各方面的財務關系。

  內容 財政部門對行政單位實行收支統(tǒng)一管理,定額、定項撥款,超支不補,結余留用的管理辦法。具體的內容:(1)行政單位的收支實行統(tǒng)一管理。單位的各項收入和支出應當全部納入單位預算統(tǒng)一管理,統(tǒng)籌安排使用。預算外資金收入和其他收入應當首先用于彌補經常性支出不足和必要的專項支出。(2)實行定額、定項撥款。定額是指行政單位根據年度工作計劃和收支增減因素,提出的收支數(shù)的額度。定項是指撥款項目的具體用途應由單位先提出收支概算,逐級匯總報送同級財政部門,財政部門參照單位提出的收支概算,審核分配單位預算指標。(3)超支不補,結余留用。各行政單位在完成業(yè)務活動的情況下,如果撥入的經費有結余,結余可留歸單位繼續(xù)使用;如果撥入的經費不足以彌補支出,超出部分,財政不再撥款,由單位用以前年度的結余彌補。

  歷史發(fā)展 行政單位過去作為單位預算的一個組成部分,同沒有事業(yè)收入的事業(yè)單位一起實行全額預算制的管理辦法。全額預算制事業(yè)行政單位的全部經費支出由國家預算撥款供應資金,如有零星雜項收入則上繳國家預算,其收支全部納入國家預算。全額預算制主要有兩種形式:(1)預算供給制。是國家核定各單位的預算,各單位可以在預算總額范圍內安排使用,所有預算內的收入一律上繳財政,年終如有結余,全部上繳預算。(2)預算包干制。是國家每年根據各單位事業(yè)行政業(yè)務活動的多少,對單位預算的全額或部分項目,核定預算包干定額,實行包干使用。各單位在完成事業(yè)計劃的行政任務的情況下,對包干部分的經費,年終如有結余,可作為經費包干部分的經費,年終如有結余,可作為經費包干結余留歸本單位繼續(xù)使用,如有超支,財政不補。在建立了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后,要求政企分離,行政單位主要執(zhí)行政府的管理職能,而事業(yè)單位應進入市場,并需要完成兩個過渡。在這種情況下,行政單位與事業(yè)單位的經濟性質全然不同,因此,在《行政單位財務規(guī)則》中明確規(guī)定了行政單位的預算管理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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