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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部、財政部關于增加中國科學院院士津貼的通知

人專發(fā)[1994]3號

頒布時間:1994-03-03 00:00:00.000 發(fā)文單位:人事部 財政部

  經國務院批準,決定給中國科學院院士(以前稱中國科學院學部委員,下同)增加院士津貼(以前稱學部委員津貼,下同)。津貼數(shù)額由每人每月100元增加到每人每月200元,從1993年10月起發(fā)給。1993年底當選的中國科學院院士從當月起發(fā)給每月200元院士津貼;今后,新當選的中國科學院院士,自當選之月起,即享受當時標準的院士津貼。院士津貼免征個人所得稅。院士去世后,從去世的下月起停發(fā)院士津貼。

  院士津貼經費列入中央財政預算,專項撥款。津貼發(fā)放辦法仍按人專發(fā)<1992>10號文件的規(guī)定實施。

  1994年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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