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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糾紛的解決途徑

2011-2-15 15:30 正保會計網!  】【打印】【我要糾錯

  經濟糾紛的解決途徑總結如下:

序號
途徑
適用范圍
適用對象
選擇方式
1
仲裁適用橫向關系經濟糾紛的解決方式平等民事主體的當事人之間發(fā)生的經濟糾紛有效的仲裁協議可排除法院的管轄權。只有在沒有仲裁協議或者仲裁協議無效,或者當事人放棄仲裁協議的情況下,法院才可以行使管轄權,這在法律上稱為或裁或審原則
2
民事訴訟
3
行政復議
適用縱向關系經濟糾紛的解決方式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與行政機關(不平等主體)的具體行政行為發(fā)生的經濟糾紛(1)有的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訴,也可以先申請行政復議,對行政復議決定不服時再起訴
(2)有的則只能先申請行政復議,對行政復議決定不服才能提起行政訴訟
(3)還有的則只能通過行政復議的方式解決,由行政機關對糾紛作出最終裁決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chee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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