掃碼下載APP
及時接收最新考試資訊及
備考信息
擔保余值:就承租人而言,是指由承租人或與其有關的第三方擔保的資產(chǎn)余值。就出租人而言,是指就承租人而言的擔保余值加上與承租人出租人均無關,但在財務上有能力擔保的第三方擔保的資產(chǎn)余值。其中,資產(chǎn)余值是指在租賃開始日估計的租賃期屆滿時租賃資產(chǎn)的公允價值。為了促使承租人謹慎地使用租賃資產(chǎn),盡量減少出租人自身的風險和損失,租賃協(xié)議有時要求承租人或與其有關的第三方對租賃資產(chǎn)的余值進行擔保,此時的擔保余值是針對承租人而言的。除此以外,擔保人還可能是與承租人和出租人均無關,但在財務上有能力擔保的第三方,如擔保公司。
未擔保余值:租賃資產(chǎn)余值中扣除就出租人而言的擔保余值以后的資產(chǎn)余值。
對于融資租入固定資產(chǎn),計算應提折舊總額時,
如果存在擔保余值的,應提折舊總額=融資租入固定資產(chǎn)入賬價值-擔保余值,不考慮殘值。
如果不存在擔保余值,應提折舊總額=融資租入固定資產(chǎn)入賬價值-殘值。
Copyright © 2000 - 8riaszlp.cn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正保會計科技有限公司 版權所有
京B2-20200959 京ICP備20012371號-7 出版物經(jīng)營許可證 京公網(wǎng)安備 11010802044457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