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與居民收入聯動”
全國政協委員印杰:個稅起征點的調整應成為常態(tài)機制,與居民收入的增長實現聯動,屆時起征點可以自動隨著國民收入的變化而變化,而不必每次調整起征點都經歷復雜的程序。
“未來應當不論國籍”
全國政協委員段祺華:個人所得稅只占全部稅收的7%,減少個稅對國家財政的影響并不大,但卻可以解決老百姓收入不足的問題,拉動內需,推動經濟發(fā)展。最為科學的方式是以家庭為單位征收所得稅,但由于操作難度短期內難以實現,因此我們現階段只能通過提高個稅起征點來減輕百姓稅負。目前在華外籍人士的個稅起征點是4800元人民幣,未來應當不論國籍,對個稅起征點應采納同一標準。
“重點在稅率調整上”
全國政協委員葉建農:個稅調整不僅應當關注起征點,更應當把重點放在稅率的調整上。稅負的比例應當合理,不能造成過重的負擔。參照一些國家的慣例,稅負一般不會超過個人收入的5%.
“起征點由地方確定”
全國政協委員宋林飛:“一刀切”并不是個稅起征點調整最合適的方案,另一種方案是,授權各地根據實際情況來制定一個區(qū)間,各地在不同的區(qū)間范圍內確定自己的個人所得稅起征點,上報國務院備案,批準后實施。
“個稅并不是工資稅”
全國政協委員李稻葵:盡管國家的綜合國力和財力都在提高,但人均工資還很不高,每小時的收入還很低,將個稅起征點定在2000元,這是非常沒有道理的,個人所得稅并不是工資稅!我們需要進行一些改革,比如,大幅度降低稅率,這樣大家才有繳稅的意愿,另外,我們繳稅應該是以家庭為單位,而不是以個人。
“應扣除養(yǎng)孩子花銷”
全國政協委員劉克崮:國家收入分配中,個人收入確實偏少了。解決這一問題,不能依靠提高個稅起征點來實現,而要依靠個稅改革,最終通過個人綜合所得納稅實現,即把一個人一年的所有收入統計出來,扣除養(yǎng)小孩、贍養(yǎng)老人的費用后按一定稅制納稅。
“最起碼要5000元”
全國人大代表宗慶后:貸款買房還本付息,生個孩子每月兩千元,物價也在漲,五千元的收入,兩夫妻一萬元也過得不太舒服。個稅起征點最起碼提到五千元差不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