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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地方稅務局轉發(fā)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企業(yè)集團內部使用的有關憑證征收印花稅問題的通知

冀地稅函[2009]8號

頒布時間:2009-01-19 11:57:26.000 發(fā)文單位:河北省地方稅務局

各市、縣(市、區(qū))地方稅務局:

  現將《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企業(yè)集團內部使用的有關憑證征收印花稅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09]9號)轉發(fā)給你們,請遵照執(zhí)行。

  二00九年一月十九日

責任編輯:阿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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