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老師,您好。我們是兼營賣手機和提供服務的公司。所以開票有兩種內容:1是商品手機,稅率是13個點。2是通訊服務,稅率是6個點。 因為我們購買手機的時候有很多進項。而服務沒進項。所以申報增值稅的時候,我們是用手機的進項來抵扣銷售手機和提供服務的銷項。請問這樣是否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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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問速答你兼營的話要分開納稅就可以了,同學
2019 05/21 18:49
84784960
2019 05/21 18:49
進項都是可以抵扣的,對不?我想問的重點是不是能這樣抵扣
武老師
2019 05/21 18:54
可以的,這個沒問題的,同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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