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3-4-2應交稅費 甲公司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2021年6月發(fā)生如下業(yè)務: (1)10日,庫存材料因管理不善造成大災毀損一批,材料實際成本為10000元,相關增值稅專用發(fā)票上注明的增值稅稅額為1300元。甲公司將毀損庫存材料作為待處理財產損溢入賬。 (2)20日,以公司生產的產品對外捐贈,該批產品的實際成本為200000元,售價為250000元,開具的增值稅專用發(fā)票上注明的增值稅稅額為32 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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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問速答您好!是需要會計分錄嗎?
2021 09/23 20:50
丁小丁老師
2021 09/23 20:55
10日
借:待處理財產損溢11300
貸:原材料10000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轉出)1300
等找出原因后再平掉待處理財產損益
20日
借:營業(yè)外支出232500
貸:庫存商品200000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250000*13%=32500
對外捐贈,增值稅要視同銷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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