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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稅務稽查局在稽查中發(fā)現(xiàn) W 酒廠10月份領用上月外購的白酒繼續(xù)加工成高檔白酒,銷售給某外貿企業(yè)5000斤,開具的增值稅專用發(fā)票上注明的銷售額為500萬元;已知上月外購的白酒不含稅價185萬元,取得專用發(fā)票,本月生產領用外購80%的白酒。該公司賬務處理中計算繳納消費稅92.85萬元。該酒廠10月份應納消費稅的計算是否正確?為什么?(白酒的消費稅稅率為20%加 o .5元/500克。)

84784991| 提问时间:2021 11/03 16: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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暖暖老師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中級會計師,稅務師,審計師
應交消費稅的計算是 500*20%+5000*0.5/10000=100.25
2021 11/03 1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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