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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師,餐飲業(yè)開餐飲服務(wù)發(fā)票又開餐飲服務(wù)酒水,他們又銷售酒水又銷售餐飲服務(wù),是按兼營核算還是混合銷售?小規(guī)模和一般納稅人處理一樣嗎

84785021| 提问时间:2022 04/12 09: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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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老師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中級會計師,稅務(wù)師
這個是按照混合銷售來處理的。
2022 04/12 09:40
84785021
2022 04/12 09:42
是小規(guī)模和一般納稅人都一樣嗎
東老師
2022 04/12 09:43
對這個賬務(wù)處理的話是一樣的
84785021
2022 04/12 09:43
這是別人發(fā)的原話:酒水明明能分開核算的,怎么可能套餐飲服務(wù)?
84785021
2022 04/12 09:44
怎么說服她
東老師
2022 04/12 09:51
這個不是都給是個同一個客人服務(wù)的嗎?
84785021
2022 04/12 09:52
就是給同一個客人,她還給我發(fā)了兼營和混合的財稅36號文
東老師
2022 04/12 09:57
同一個客人不就是混合銷售
84785021
2022 04/12 10:12
那要是不是同一個客戶呢
東老師
2022 04/12 10:12
不是同一個客戶,那肯定就是兼營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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