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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師,請問一下這一題里,新增的合同商品與原合同的商品在物理層面是可區(qū)分的?。恳粋€是建造房屋一個是裝修房屋,是可以區(qū)分的啊?而且新增商品不能反應新增商品的單獨售價,這種情況不是重新算單價嗎?為什么不是屬于第二種情況??

84784954| 提問時間:2022 05/19 09: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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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余老師
金牌答疑老師
職稱:注冊會計師
合同變更日,已提供的商品是已經(jīng)完工的部分,未提供的是未完工的和新增的(這里題目又強調了新增商品不能反應新增商品的單獨售價,雖然教材中說只要不能區(qū)分,不管能不能反映,直接作為組成部分)。已提供的和未提供不可明確區(qū)分。
2022 05/19 10:22
84784954
2022 05/19 22:39
你說的是什么層面的不可區(qū)分?
余余老師
2022 05/20 09:16
什么層面的不可區(qū)分是什么意思? 關于建造和裝修是否可區(qū)分,感覺身邊的人大多都認為可以區(qū)分,他們做題的時候就直接默認為不可區(qū)分。教材或者考試輔導視頻中也沒講解為何不可區(qū)分。 這是我自己的理解哈:準則中說是要辨別已提供和未提供是否不可區(qū)分。你套用這個,已提供的是已經(jīng)完工的部分建造,未提供的是未完工建造的和新增的裝修,并且題目中也說了裝修不能反應單獨售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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