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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產(chǎn)生活性服務業(yè)納稅人增值稅加計扣除是怎么使用???怎么計算加計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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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19年4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現(xiàn)在有延期),允許生產(chǎn)、生活性服務業(yè)納稅人按照當期可抵扣進項稅額加計10%抵減應納稅額。納稅人應按照當期可抵扣進項稅額的10%計提當期加計抵減額。按照現(xiàn)行規(guī)定不得從銷項稅額中抵扣的進項稅額,不得計提加計抵減額;已計提加計抵減額的進項稅額,按規(guī)定作進項稅額轉出的,應在進項稅額轉出當期,相應調減加計抵減額。計算公式如下: 當期計提加計抵減額=當期可抵扣進項稅額×10% 當期可抵減加計抵減額=上期末加計抵減額余額+當期計提加計抵減額-當期調減加計抵減額
2022 07/04 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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