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老師:聽證程序是不是只能依申請而進行。不能是行政機關依職權?另外聽證當事人不參與就終止了?
溫馨提示:如果以上題目與您遇到的情況不符,可直接提問,隨時問隨時答
速問速答同學您好,請稍等,老師正在答疑~
2022 10/28 10:57
crystal老師
2022 10/28 10:59
1、第四十六條 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規(guī)定實施行政許可應當聽證的事項,或者行政機關認為需要聽證的其他涉及公共利益的重大行政許可事項,行政機關應當向社會公告,并舉行聽證。
2、聽證程序終止的情形:
(1)違法嫌疑人撤回聽證申請的;
(2)違法嫌疑人及其代理人無正當理由拒不出席或者未經(jīng)聽證主持人許可中途退出聽證的;
(3)違法嫌疑人死亡或者作為違法嫌疑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被撤銷、解散的;
(4)聽證過程中,違法嫌疑人或者其代理人擾亂聽證秩序,不聽勸阻,致使聽證不能正常進行的;
(5)其他需要終止聽證的。
聽證程序是一項權利,無故不參與聽證,視為放棄聽證權利,所以程序終止。
84785028
2022 10/28 11:01
這個跟訴訟不一樣,訴訟的如果原告和補告不出席 ,不是都可以缺 席 審判。而這個聽證你申請人不參與就終止了,是這樣理解?
crystal老師
2022 10/28 13:42
是的,同學。因為聽證是一種權利,放棄就沒了。
閱讀 5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