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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我們也是分包單位,我們是和總包簽合同,但是水電是由供電局提供,我們代收代付,供電局直接開票給總包的客戶a,可以這樣操作嗎?,還是說,我們要開票給總包,然后供電局開票給我們?

84784958| 提問時間:2023 01/11 2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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良老師1
金牌答疑老師
職稱:計算機高級
根據(jù)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水電項目應該由供電局開票給總包的客戶A,然后客戶A再開具發(fā)票給分包,即由分包支付給客戶A,客戶A再支付給供電局。但是,依照國家《增值稅改革實施方案》(試行),除了特殊情況外,其他合同中增值稅部分可以由分包向供電局支付,然后供電局再開具發(fā)票給分包,以便企業(yè)確認其稅負。在施工過程中,稅收管理機構也會嚴格要求施工總包和分包在合同中確認稅收方面的安排。拓展知識:稅務部門在審計建筑施工合同時,可能會涉及到稅收分包穿插的情況,這就要求施工總包和分包必須清楚明確費用和稅收的分配比例,以便于稅務審計和準確計算稅額。
2023 01/11 2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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