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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是建筑公司,簽了份純勞務的勞務分包合同,那么我們除了一些工人工資甲方代發(fā),走個稅系統(tǒng)申報個稅外,還可以讓包工頭去稅務局代開勞務發(fā)票嗎?是純勞務的勞務分包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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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問速答是的,在純勞務的勞務分包合同中,可以讓包工頭去稅務局代開勞務發(fā)票。由于這種勞務發(fā)票都與勞務分包合同中的勞務支付有關,因此,勞務發(fā)票主體是“勞務交易雙方”,納稅人識別號是甲方的,而勞務發(fā)票的銷售方仍然是包工頭,只是買方是甲方。也就是說,勞務發(fā)票是甲方從包工頭這邊購買勞務,買方是甲方,銷售方是包工頭。
如果甲方和乙方簽訂的是勞務外包合同,乙方是作為一個獨立的納稅主體參與勞務外包的,乙方所發(fā)出的勞務發(fā)票,發(fā)票主體是乙方,發(fā)票上面的納稅人識別號也是乙方納稅識別號,買方是甲方,銷售方仍然是乙方。
2023 02/04 1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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