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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甲去稅務局代開發(fā)票給我公司,其中甲付的稅費由我公司承擔,甲方提供的“稅收完稅證明”我公司可以入賬嗎?賬怎么做?還有可以稅前扣除嗎?為什么不可以稅前扣除?

84785036| 提問時間:2023 02/05 17: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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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如果甲方提供的“稅收完稅證明”滿足稅務部門要求,我公司可以將它入賬,這表明甲方已經(jīng)完成了納稅義務。賬務處理方式有:在入賬時需要增加一筆貸方與稅額相等的應交稅費,然后可以再進行一筆貸方與貸方稅費金額相等的增值稅,這樣稅收會有兩筆收支,一筆是支出稅金,一筆是收入增值稅,使得稅務得以完成。而稅前扣除不可以,因為在企業(yè)稅收中,任何關于稅務完稅證明的費用只能以后期稅費的形式結算,而不能享受稅前扣除優(yōu)惠。 拓展知識:稅務完稅證明是由稅務機關出具的文件,用于證明納稅人已經(jīng)完成了稅務義務,其中可能包括由企業(yè)向稅務機關支付的稅款、銀行匯款單等。
2023 02/05 17: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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