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文旅企業(yè),主要營運景區(qū)等。因為有部分公益類項目有財政渠道撥付專項使用的資金。請問收到的時候是不是直接:借記銀行存款-專戶、貸記其他應付款-專項資金。開銷的時候:借記成本費用類科目、貸記銀行存款-專戶,然后再借記其他應付款-專項資金、貸記成本費用類科目(反沖)。如果未收到資金需墊付時,可以先借記其他應付款-專項資金、貸銀行存款。收到資金后在歸還專戶資金,然后按前述方法操作嗎?
溫馨提示:如果以上題目與您遇到的情況不符,可直接提問,隨時問隨時答
速問速答同學你好
對的
是這樣的
2023 02/21 08:44
閱讀 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