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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乙方銷售貨物給甲方100萬13%稅率,同時乙方售貨后去現(xiàn)場安裝調(diào)試,增值服務(wù)10萬元6%稅率,甲方要求乙方增值服務(wù)費作為獎勵,這樣簽訂合同合理嗎?一張發(fā)票能開不同的稅率嗎?

84785014| 提问时间:2023 06/10 2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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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 老師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中級會計師,稅務(wù)師,審計師
你好,可以的, 沒問題
2023 06/10 20:28
易 老師
2023 06/10 20:28
你說的這種也可以的。沒有強制性規(guī)定的
84785014
2023 06/10 20:46
增值服務(wù)能作為獎勵嗎?開發(fā)票用途咋寫
易 老師
2023 06/10 20:48
學(xué)員朋友您好,可以開為服務(wù)費
84785014
2023 06/10 20:52
合同里能寫上收取增值費作為獎勵字樣嗎
84785014
2023 06/10 20:55
原有發(fā)票僅開13%.如果開6%需要去稅務(wù)局申請吧?
易 老師
2023 06/10 21:26
學(xué)員您好,是的,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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