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要求:針對上述第(1)至(6)項,逐項指出審計項目組的做法是否恰當。如不恰當,簡要說明理由。

84785005| 提問時間:2023 10/11 11:06
溫馨提示:如果以上題目與您遇到的情況不符,可直接提問,隨時問隨時答
速問速答
呂昊老師
金牌答疑老師
職稱:注冊會計師,中級會計師
(一)1.不恰當,寄到了對方公司財務不行.2,不行,未真實確認人是否為對方公司員工.3.不行,需要自己再去查詢并與提供的核對.4.不行,需提供蓋章版紙質的.5.不行,所有銀行都需要函證.6.不行,實地函證中途離開,影響效力. (二)1.不恰當,性質重要的應收應當函證,還應包括已回款的2.不恰當,需要核實身份,并獲取紙質蓋章的函證.3.不恰當,需要了解異常原因,并重新發(fā)函
2023 10/11 11:20
84785005
2023 10/11 11:42
456有問題嗎
呂昊老師
2023 10/11 11:50
4,不對,需要紙質的.5,不行,需要了解差異原因并進行核實6,不行,查合同,對方驗收單,需要實地核實貨物情況。
描述你的問題,直接向老師提問
0/400
      提交問題

      您有一張限時會員卡待領取

      00:10:00

      免費領取
      Hi,您好,我是基于人工智能技術的智能答疑助手,如果有什么問題可以直接問我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