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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師:特殊性稅務處理的話,合并企業(yè)和被合并企業(yè)都是以原計稅基礎。但我記得,合并企業(yè)可以是原計稅基礎再加上已經(jīng)分期確認所得的部分來增加他的計稅基礎,只要那部分已經(jīng)交了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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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785028| 提问时间:2023 10/19 1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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麗媛老師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中級會計師,稅務師
你好,同學,正在解答請稍等
2023 10/19 17:14
麗媛老師
2023 10/19 17:23
居民企業(yè)(以下簡稱企業(yè))以非貨幣性資產(chǎn)對外投資確認的非貨幣性資產(chǎn)轉(zhuǎn)讓所得,可在不超過5年期限內(nèi),分期均勻計入相應年度的應納稅所得額,按規(guī)定計算繳納企業(yè)所得稅。您說的是非貨幣資產(chǎn)投資吧,兩者搞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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