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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老師,單位做展會的支出,在俱樂部做自己展會,跟俱樂部簽訂了2份合同,一份是展覽合同。一份是住宿和餐飲合同。請問都作為宣傳費支出嗎。

84785035| 提問時間:2023 10/21 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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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明老師
金牌答疑老師
職稱:注冊會計師,中級會計師
NIHAO 如果是住宿和餐飲是為了招待客人。要做入招待費
2023 10/21 20:25
84785035
2023 10/22 12:20
統(tǒng)一都是為了會展中接待客戶用的,我全部放到廣宣費了,因為舉辦會展才導致的招待呀?
大明明老師
2023 10/22 12:29
一級科目都是銷售費用,二級科目其實問題不大。就是匯算有扣除限額的問題。 都做宣傳費也合理。
84785035
2023 10/22 12:33
請問老師,在網上搜了一個圖片,按照圖片的方式區(qū)分業(yè)務招待費和宣傳費可以嗎?或者您有什么好的方法,在實際工作中區(qū)分業(yè)務招待費還是宣傳費嗎?
大明明老師
2023 10/22 12:41
從稅收籌劃的角度來說。全部納入宣傳費更能為企業(yè)節(jié)稅,因為宣傳費超出限額部分可以結轉到下一年度繼續(xù)抵扣,而招待費不能。 所以如果因為宣傳而產生的招待費用,可以擦邊歸類到宣傳費里面。如果沒有宣傳作為背景的單純的餐飲和住宿就放入招待費用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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