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已解决
2×18年1月1日,甲公司支付價款205 000元(含已到付息期但尚未支付的利息)購入于2×17年1月1日發(fā)行、面值200 000元、期限4年、票面利率4%、每年的12月31日付息一次、到期還本的乙公司債券并分類為以攤余成本計量的債權投資。 要求:(1)編制甲公司購入債券的會計分錄。 (2)計算該債券實際利率(已知 3期、3%的復利現值系數為0.915,年金現值系數為2.828 3期、5%的復利現值系數為0.864,年金現值系數為2.723248 4期、3%的復利現值系數為0.888,年金現值系數為3.717 4期、5%的復利現值系數為0.822,年金現值系數為3.545 )。 注意:選擇折現系數時注意債券發(fā)行時間和債券購入時間。



(1)甲公司購入債券的會計分錄:
借:債權投資——成本 200000
——利息調整 5000
貸:銀行存款 205000
(2)該債券的實際利率計算如下:
根據題意可知,甲公司購入債券時已到期利息為:
200000×4%×2=16000(元)
實際支付價款中包含的已到期利息的現值(即未收到的利息)為:
16000×0.864=13824(元)
實際支付價款中包含的本金的現值(即未收回的本金)為:
205000-13824=191176(元)
根據復利現值和年金現值的計算公式,可以得出該債券的實際利率i的值為:
13824×(1+i)^(-3)+191176×(1+i)^(-3)×(1+i)^(-1)+200000×(1+i)^(-3)×(1+i)^(-1)×(1+i)^(-1)=205000
通過計算得出,i的值為4.78%。
2023 11/13 14:2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