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已解决
老師,請問下,我們22年的一個1500萬的重點項目,22年已支付1000萬且對方也已開票1000萬的普票,但是該項目因為23年數(shù)改后該項目最后核定金額為980萬,而且有些內容有減少,但是我們已經支付了1000萬,相當于對方還要退回20萬,但是當時是財政零余額賬戶直接支付的,那今年24年了是退回零余額賬戶嗎?還是可以直接退回基本戶呀?我該如何記賬呀?



1.退款賬戶:由于原先是通過財政零余額賬戶直接支付的,建議這20萬的退款依然回到財政零余額賬戶。這樣可以確保資金的來源和去向清晰,便于對賬和審計。
2.記賬:
沖減22年的應付賬款:原先已經支付的1000萬中,可以將其中的980萬仍然記錄在“應付賬款”科目,以沖減對應的金額。
記錄退款:對于需要退回的20萬,可以記錄在“其他應付款”或“預收賬款”科目,表示對方需要退還的款項。
涉及的稅費問題:如果退回的款項需要退還給對方開具的發(fā)票,可能存在增值稅、所得稅等稅費問題,需根據(jù)具體稅務規(guī)定進行處理。
2024 01/04 14: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