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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購產品發(fā)放給職工作為福利那個應付職工薪酬是按照公允價值加相關稅費,還是買價加相關稅費?稅費是銷項稅額還是進項稅額的轉出?

84785012| 提問時間:2024 01/25 1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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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 老師
金牌答疑老師
職稱:中級會計師,稅務師,審計師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yè)所得稅法》的規(guī)定,企業(yè)以買價加上與外購產品相關的稅費作為職工福利費進行稅前扣除。因此,應付職工薪酬的計算公式為:應付職工薪酬 = 外購產品買價 + 相關稅費。其中,相關稅費包括增值稅、消費稅等。而進項稅額轉出是指企業(yè)將購進貨物或勞務的進項稅額從當期抵扣的稅額中轉出,不得在企業(yè)所得稅前扣除。因此,稅費既不是銷項稅額也不是進項稅額轉出,而是與外購產品直接相關的稅費。
2024 01/25 14:18
84785012
2024 01/25 16:20
發(fā)放給職工
84785012
2024 01/25 16:21
視同銷售嗎
84785012
2024 01/25 16:21
按照你的說法,視頻的老師講的,還有之前視頻老師講的都不對呀。
易 老師
2024 01/25 16:26
同學您好,會計上做進項轉出,稅法上是視同銷售,進項與銷項一樣不用交稅與轉出結果一樣,但計稅依據增大了
84785012
2024 01/25 17:40
啥呀所以這題的
易 老師
2024 01/25 17:53
同學您好, 增值稅不視同銷售,適用進項不得抵扣;所得稅視同銷售要結轉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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