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老師關(guān)于包裝物的押金,是否參與價稅分離,然后計算消費稅下面第一個圖,它把包裝物押金加入價稅分離,然后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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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問速答同學您好 您的問題是什么呢
2024 03/29 16:53
84785029
2024 03/29 16:53
下面的,我把包裝物押金加入價稅分離,它說我錯了
謝謝老師
2024 03/29 16:57
如果包裝物不作價隨同產(chǎn)品銷售,而是收取押金,此項押金則不應并入應稅消費品的銷售額中征稅。但對因逾期未收回的包裝物不再退還的或者已收取的時間超過12個月的押金,應并入應稅消費品的銷售額,按照應稅消費品的適用稅率繳納消費稅。
對既作價隨同應稅消費品銷售,又另外收取押金的包裝物的押金,凡納稅人在規(guī)定的期限內(nèi)沒有退還的,均應并入應稅消費品的銷售額,按照應稅消費品的適用稅率繳納消費稅。
特別注意:
酒類產(chǎn)品生產(chǎn)企業(yè)銷售除啤酒、黃酒外的其他酒類產(chǎn)品而收取的包裝物押金,無論押金是否返還與會計上如何核算,均需并入酒類產(chǎn)品銷售額中,依酒類產(chǎn)品的適用稅率征收消費稅。(對啤酒和黃酒實行從量定額的辦法征收消費稅,即按照應稅數(shù)量和單位稅額計算應納稅額,因此在收取押金時不計征消費稅)
啤酒消費稅單位稅額按照出廠價格(含包裝物及包裝物押金)劃分檔次,上述包裝物押金不包括供重復使用的塑料周轉(zhuǎn)箱的押金。
謝謝老師
2024 03/29 16:57
所以 酒類屬于特殊的一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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