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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師,我們給一單位供貨食材,我們找供應商采購食材,并開具食材發(fā)票給我們,那我們開出的票是食材配送還是什么呢?能開餐飲服務嗎?

84785019| 提問時間:2024 11/29 19: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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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高-老師
金牌答疑老師
職稱:中級會計師,稅務師
您好,你采購的食材,開出去的也應該食材,應該是票流,資金流,合同流,貨流四流保持一致才可以!
2024 11/29 19:56
84785019
2024 11/29 20:04
好的。謝謝哈
高高-老師
2024 11/29 20:08
嗯嗯,能辦到您就好,不客氣的!
84785019
2024 11/29 20:11
那我們食材配送既有貨物也有服務,怎么核算的?
高高-老師
2024 11/29 20:17
你好,我覺得應該分別核算,銷售食材屬于銷售貨物,提后配送屬于運輸服務!
84785019
2024 11/29 20:18
但是營業(yè)范圍沒有食材配送業(yè)務,能開具嗎?
高高-老師
2024 11/29 20:25
你好,最后是更改一下經(jīng)營范圍!把配送業(yè)務加上,因為如果是一般納稅人銷售貨物增值稅率13%,配送屬于服務增值稅稅率6%,分開節(jié)約稅!不然就是混合銷售,整體按銷售貨物13%的增值稅稅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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