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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企業(yè)異地經營都交哪些稅 稅率多少?

84784979| 提問時間:2022 10/27 21: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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魯老師
金牌答疑老師
職稱:中級會計師
首先異地施工需要在異地預繳增值稅。 一般計稅預繳2%,簡易計稅預繳3%。 參考一: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發(fā)布<納稅人跨縣(市、區(qū))提供建筑服務增值稅征收管理暫行辦法 >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6年第17號)第三條規(guī)定,納稅人跨縣(市、區(qū))提供建筑服務,應按照財稅〔2016〕36號文件規(guī)定的納稅義務發(fā)生時間和計稅方法,向建筑服務發(fā)生地主管國稅機關預繳稅款,向機構所在地主管國稅機關申報納稅。 第四條規(guī)定,納稅人跨縣(市、區(qū))提供建筑服務,按照以下規(guī)定預繳稅款: (一)一般納稅人跨縣(市、區(qū))提供建筑服務,適用一般計稅方法計稅的,以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額,按照2%的預征率計算應預繳稅款。 (二)一般納稅人跨縣(市、區(qū))提供建筑服務,選擇適用簡易計稅方法計稅的,以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額,按照3%的征收率計算應預繳稅款。 (三)小規(guī)模納稅人跨縣(市、區(qū))提供建筑服務,以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額,按照3%的征收率計算應預繳稅款。 第五條規(guī)定,納稅人跨縣(市、區(qū))提供建筑服務,按照以下公式計算應預繳稅款: (一)適用一般計稅方法計稅的,應預繳稅款=(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支付的分包款) ÷(1+11%)×2%(注:11%目前改為9%) (二)適用簡易計稅方法計稅的,應預繳稅款=(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支付的分包款) ÷(1+3%)×3% 納稅人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額為負數的,可結轉下次預繳稅款時繼續(xù)扣除。 納稅人應按照工程項目分別計算應預繳稅款,分別預繳。 參考二: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進一步明確營改增有關征管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7年第11號)第三條規(guī)定,納稅人在同一地級行政區(qū)范圍內跨縣(市、區(qū))提供建筑服務,不適用《納稅人跨縣(市、區(qū))提供建筑服務增值稅征收管理暫行辦法》(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6年第17號印發(fā))。 參考三: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發(fā)布<納稅人跨縣(市、區(qū))提供建筑服務增值稅征收管理暫行辦法>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6年第17號)第十二條規(guī)定,納稅人跨縣(市、區(qū))提供建筑服務,按照本辦法應向建筑服務發(fā)生地主管國稅機關預繳稅款而自應當預繳之月起超過6個月沒有預繳稅款的,由機構所在地主管國稅機關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及相關規(guī)定進行處理?!? 提醒: 在異地預繳了增值稅,就要預繳城建稅及附加。 參考: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 關于納稅人異地預繳增值稅有關城市維護建設稅和教育費附加政策問題的通知》(財稅〔2016〕74號)規(guī)定,納稅人跨地區(qū)提供建筑服務的,應在建筑服務發(fā)生地預繳增值稅時,以預繳增值稅稅額為計稅依據,并按預繳增值稅所在地的城市維護建設稅適用稅率和教育費附加征收率就地計算繳納城市維護建設稅和教育費附加。
2022 10/27 21: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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