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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南通市經濟師考試工作有關事項通知

來源: 南通人事考試網 編輯: 2016/08/09 16:29:17 字體:

摘要:2016年南通市經濟師考試新考生報名時間:2016年8月10日~8月31日,新考生支付時間:2016年8月31日~9月5日;老考生報名時間:2016年8月10日~8月31日,老考生支付時間:2016年8月11日~9月5日。

關于2016年度經濟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工作有關事項的通知

通人社考〔2016〕28號

各縣(市、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各有關單位:

根據(jù)江蘇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2016年度經濟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工作有關事項的通知》(蘇人社發(fā)〔2016〕 226號)精神,為做好我市2016年度經濟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的各項工作,現(xiàn)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組織工作

經濟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工作由南通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各縣(市、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考試報名資格初審,南通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考試報名資格審核,江蘇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負責考試報名資格終審。教材征訂和具體考務工作由南通市人事考試中心組織實施。

二、考試時間及考點

考試時間定于2016年11月5日(周六),初、中級考試分兩個半天,每科考試時間為2個半小時。具體時間及科目安排如下:

11月5日上午09:00~11:30專業(yè)知識與實務(初、中級)

11月5日下午14∶00~16∶30經濟基礎知識(初、中級)

2016年度經濟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在南通市區(qū)統(tǒng)一設置考點,具體考試地點以準考證所注內容為準。

三、報考條件

報考經濟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者應熱愛社會主義祖國,遵紀守法,遵守社會公德,同時應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一)報名參加初級資格考試的人員,必須具備高中以上學歷。

(二)報名參加中級資格考試的人員,必須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中等專業(yè)學校畢業(yè),從事經濟專業(yè)工作滿10年,取得經濟專業(yè)助理資格(初級職稱)后滿4年;

2、大學??飘厴I(yè),從事經濟專業(yè)工作滿6年;

3、大學本科畢業(yè),從事經濟專業(yè)工作滿4年;

4、獲第二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結)業(yè),從事經濟專業(yè)工作滿2年;

5、獲碩士學位,從事經濟專業(yè)工作滿1年;

6、獲博士學位。

(三)報名條件中所規(guī)定的從事經濟專業(yè)相關工作年限,指報名人員取得學歷前后從事本專業(yè)工作時間的總和,按滿周年(滿12個月為一年)計算,其截止日期為2016年12月31日,獲得畢業(yè)證前的實習時間不列入計算。技工技師學歷不予認可。

四、報名組織

2016年度經濟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實行全國統(tǒng)一網上報名,報名網址:“全國專業(yè)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報名服務平臺()”,實行全省統(tǒng)一報名時間。根據(jù)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人事考試中心《關于做好2016年度資格考試統(tǒng)一網上報名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6〕6號)精神,全國統(tǒng)一報名系統(tǒng)檔案庫僅包含成績有效期內報考人員檔案信息,凡在網報檔案庫中存在檔案信息的為老考生,網報檔案庫中不存在檔案信息的,一律按新考生處理。2016年度經濟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網報系統(tǒng)檔案庫只包含2015年成功報名繳費的人員檔案信息。外省轉入考生(即異地考生)視同新考生。

(一)報名方式:

1.新考生[指首次報名參加考試者,或更改報考級別,或2015年之前(不含2015年)成功報名繳費的考生,報名表上“考生類型”為新考生或異地考生。下同],采取先網上報名、上傳電子照片,再現(xiàn)場資格審核,最后網上支付的形式。

新考生報名時間:2016年8月10日~8月31日

新考生支付時間:2016年8月31日~9月5日

報名和支付網址:.

(請市區(qū)考生8月底登陸南通人事考試網查看審核安排通知,根據(jù)通知上的序號安排依次進行現(xiàn)場資格審核確認。網上繳費截止時間為9月5日前,逾期不繳費者作報名自動放棄處理。)

2. 老考生[指2015年已報名且資格審核合格并成功繳費的,報名表上“考生類型”為老考生,且有檔案號的,其中不含更改報考級別和異地考生。下同],直接進行網上報名、上傳電子照片和網上支付,無需現(xiàn)場資格審核,經網上支付成功后即完成報名。

老考生報名時間:2016年8月10日~8月31日

老考生支付時間:2016年8月11日~9月5日

報名和支付網址:.

(二)網上報名流程:

1.新考生網上報名流程

步驟一,網上報名填寫報名信息和上傳電子照片后,網上打印報名表;

步驟二,帶齊報名材料,于規(guī)定時間內根據(jù)考生所屬縣(市、區(qū))到相應縣(市、區(qū))資格審核點審核報名資格(初審),審核通過后上繳報名材料并領取合格考生驗證回執(zhí)單;逾期未審核或未領取回執(zhí)單或未上繳報名材料者,一律作報名自動放棄處理。

步驟三,現(xiàn)場資格審核(初審)合格人員,按合格回執(zhí)單上要求務必于規(guī)定時間內完成網上支付;逾期未完成支付者,一律作報名自動放棄處理。

步驟四,在縣(市、區(qū))初審合格人員需要等待市區(qū)復審結果下發(fā),屆時將電話(手機)聯(lián)系部分復審有問題考生并根據(jù)復審結果通知其進行資格復審,復審通過獲得報名資格,否則一律取消報考資格。

2.老考生網上報名流程

對于2015年度已成功報名繳費的老考生(2015年已報名且資格審核合格并成功繳費的考生,且不可更改往年報考級別,打印的報名表顯示考生類型為老考生),無需通過現(xiàn)場資格審核,只需2016年網上報名時按要求填寫相應報名信息,經網上支付成功后即完成報名。

(三)新考生(含外省異地考生)現(xiàn)場資格審核(初審)

2016年度經濟師報考須按考生網上報名時填寫的“工作單位”所屬的各縣市、區(qū)進行屬地審核原則,請考生于規(guī)定時間到市區(qū)及六縣市、區(qū)審核點進行資格初審,嚴禁跨地區(qū)審核,具體安排如下:

1.南通市區(qū)現(xiàn)場資格審核安排

南通市區(qū)資格審核時間:2016年8月31日~9月1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5:00)

資格審核地點:南通市東方大廈4號樓2樓大廳(南通市青年西路109號)

請市區(qū)考生按照報名序號依次進行現(xiàn)場審核,具體審核安排請8月底登錄本站“考試信息”欄查看相關審核安排通知。報名序號為報名表上“報名序號條形碼”下后五位數(shù)字。

2.各縣(市、區(qū))現(xiàn)場資格審核安排

各縣(市、區(qū))報名資格審核工作由各縣(市、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共同負責,各縣(市)區(qū)務必于2016年9月2日中午下班前將報名材料匯總上報南通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人事考試中心。

(1)海安縣資格審核點:海安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西大樓305室,縣城長江東路10號,聯(lián)系電話:88165192;

海安縣報名資格現(xiàn)場審核時間: 8月31日—9月1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5:30)

(2)如皋市資格審核點:如皋市行政中心B座12樓1223室,聯(lián)系電話:87650432;

如皋市報名資格現(xiàn)場審核時間:8月31日—9月1日(上午9:00~11:30 ,下午2:30~5:30)

(3)如東縣資格審核點:如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大樓818室(如東縣掘港鎮(zhèn)泰山路16號),聯(lián)系電話:84167425;

如東縣報名資格現(xiàn)場審核時間:8月29日—8月30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4)通州區(qū)資格審核點:通州區(qū)朝霞路88號(區(qū)政府15樓)1523、1524室,聯(lián)系電話:86547587;

通州區(qū)報名資格現(xiàn)場審核時間:8月31日—9月1日(上午9:00~11:00,下午2:00~5:00)

(5)海門市資格審核點:海門市北京路600號行政中心0423室,聯(lián)系電話:82104114;

海門市報名資格現(xiàn)場審核時間:8月31日—9月1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5:30)

(6)啟東市資格審核點:啟東市江海中路799號(人社局三樓會議室),聯(lián)系電話:83344409;

啟東市報名資格現(xiàn)場審核時間:8月31日—9月1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

(四)新考生(含外省異地考生)資格審核提供材料:

1. 首次報考人員(即新考生)需提供以下材料:

(1)網上打印的2016年度報名表(考生務必如實填寫,為確保報名表條形碼清晰,請在報名結束前用激光打印機打印好報名表,報名表請勿彩打。同時報名表“單位意見”一欄根據(jù)報考條件的工作年限要求填寫清楚“該同志從事經濟工作已滿**年”的年限證明及加蓋單位公章,“單位意見”一欄不可以空白,供現(xiàn)場資格審核參考);

(2)相應的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非脫產非全日制院校學歷應同時提供檔案管理部門蓋章的畢業(yè)生學籍登記表或教育部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網上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打印件,需在打印驗證有效期內,請點擊學信網首頁“學籍學歷查詢”后,通過“零散查詢”進行操作;中專學歷須同時提供人事檔案內的由檔案管理部門蓋章的畢業(yè)生學籍登記表復印件);

(3)本人身份證(或軍官證)原件及復印件(須正反面復?。?

(4)有2個以上學歷的或參加工作后又取得高一級別學歷的報名者應同時提供本人前學歷原件證明材料。

2.報考級別(初級和中級)不可以隨意更改,如往年報名的考生更改了往年的報考級別,須以首次報考人員(新考生)的身份要求重新報名且通過資格審核后重新獲得報考資格。

3.報名參加考試的人員應對照報考條件認真自我檢查報考資格,現(xiàn)場資格審核時如對報考人員申報材料有疑義,需報考人員根據(jù)審核結果及時核補。如果在復審及省終審中被查出不具備報考條件而被取消報考資格者,所支付的報名費用將不再退回。

4. 凡使用假學歷證書(偽造、涂改等)的報名者在資格審核過程中一旦被查出,假學歷證書將予以沒收,個人報名信息將錄入全省假證庫,并視情節(jié)輕重追究當事人的責任,且支付的報名費用不再退回。

5.經濟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結束后,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人事考試中心將對雷同試卷進行認定和處理。

(五)網上報名信息填寫及修改注意事項:

考生報名信息需謹慎認真填寫,一定要注意所填信息的準確性,填錯或誤填責任由考生自負。姓名、身份證號作為注冊信息非常重要,原則上注冊信息不予修改,其次“電子照片、性別、工作單位、報考專業(yè)、報考科目、報考級別、聯(lián)系電話(手機)”等重要報名信息務必填寫準確、詳細,聯(lián)系電話填寫本人手機號碼,六縣(市)區(qū)考生工作單位要標明自己所在地區(qū),如“如東縣××公司”、“××集團(通州區(qū))”。

信息修改說明:(1)報考人員首次使用全國報名系統(tǒng),都需要進行個人信息注冊,注冊完畢后,姓名身份證號等信息不予修改,報名的時候報考人員證件號(身份證號)姓名由系統(tǒng)自動引用本人注冊時的信息,不可隨意修改。已上傳的電子照片也不可以隨意修改(2)未確認報名信息的(報名表未打印前)報考人員可以自行直接修改報名信息。(3)已確認報名信息的,報考人員可以自行取消報名信息確認,再修改報名信息,然后必須重新進行報名信息確認,并重新打印報名表。(4)已確認報名信息并已完成現(xiàn)場資格審核的(報名系統(tǒng)顯示了審核通過標志的),報考人員不可以再修改任何報考信息,已通過資格審核的報考人員請謹慎取消報考信息確認,否則影響到審核及報考責任由考生自負。(5)繳費成功后不予修改信息。(6)報名信息修改只需修改部分重要報名信息項,重要報名信息項包括“性別、報考級別、報考專業(yè)、報考科目、聯(lián)系電話(手機)工作單位”等。其余報考信息一般不影響審核及報名,如實填寫即可。(7)考生報名數(shù)據(jù)上報省及國家之后,一律不予修改信息。報名信息請仔細填寫,如有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后果由考生自負,且支付的報名費用不予退回。

根據(jù)國家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人考中心函〔2010〕45號文件精神,全國類專業(yè)技術人員資格考試信息修改說明要求:凡考試結束后,應考人員發(fā)現(xiàn)因本人報名時的原因造成報考信息與身份證、姓名等重要信息不一致的,證書信息修改由相關考試注冊管理機構負責處理,人事考試部門將不予修改其任何報考信息。

(六)準考證網上打印??忌?016年10月28日—11月3日登陸全國報名平臺網站或南通人事考試網鏈接網上打印“準考證”,并按“準考證”規(guī)定的時間和地點,憑本人有效期內的身份證(或有效期內的臨時身份證,或戶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帶有本人照片的戶籍證明原件)和“準考證”參加考試,兩證齊全方可進入考場。

(七)注冊、報名電子照片處理及上傳要求:

1. 照片為考生本人大頭正面免冠近照(證件照),背景色要選用藍色或白色或紅色作為底色;

2. 照片大小像素等信息要進行編輯裁剪,全國網報系統(tǒng)已實現(xiàn)了考生注冊和報名的電子照片資源共享功能,報名系統(tǒng)內不再對考生電子照片進行審核,考生可登錄中國人事考試網、或江蘇省人事考試網、或南通人事考試網自行下載證件照片審核工具軟件,報考人員在注冊上傳照片前,必須預先使用該軟件進行照片審核處理,只有通過審核處理后新生成的報名照片才能被網報平臺識別,沒有按照要求處理的電子照片將無法登錄報名系統(tǒng)完成報名;

3. 嚴禁上傳風景照或生活照或藝術照,頭像后不能出現(xiàn)雜物;

4. 嚴禁上傳使用攝像頭等非專業(yè)攝像裝置拍攝的電子照片;

5. 確保處理編輯好的電子照片頭像輪廓清晰,不能模糊,照片上嚴禁出現(xiàn)姓名、號碼和印章痕跡。

(八)有關網上報名的具體流程、操作方法請參見“網上報名指南”、網上支付“常見問題、在線咨詢”等有關提示。

五、考試科目、答題方式及管理模式

(一)經濟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設初級和中級兩個級別,我省按照國家試點要求中級實行紙質化考試,初級全部施行電子化考試(以下簡稱機考)我省報名參加經濟初級機考的報考人員可登陸如下網址:,進行經濟初級模擬測試,通過模擬作答系統(tǒng)熟悉考試作答界面。

(二)經濟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每個級別分為15個專業(yè),各專業(yè)均設置《經濟基礎知識》和《專業(yè)知識與實務》2個科目。報考人員須在一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應試科目,方可取得資格證書。具體專業(yè)設置詳見附件1.

(三)經濟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初級)各科試題題型均為客觀題,在計算機上機環(huán)境中進行作答,題目內容與未試行初級機考的全國其他地區(qū)紙筆考試內容一致。

經濟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中級)各科試題題型均為客觀題,在答題卡上作答。

(四)經濟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中級)報考人員應考時,可攜帶黑色墨水筆、2B鉛筆、橡皮、無聲無文本編輯功能的計算器等文具,其他物品應統(tǒng)一放置考場指定處。草稿紙由考點統(tǒng)一發(fā)放回收。

經濟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初級)報考人員應考時,嚴禁攜帶筆、移動存儲設備、電腦、計算器、電子記事本、通訊工具、規(guī)定以外的電子用品或者與考試相關的資料進入座位。經濟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初級)報考人員應認真閱讀《機考考場規(guī)則》(附件2)及《機考應試人員考試須知》(附件3)

(五)考生嚴禁攜帶資料及手機等通訊工具入座,違者按《人社部12號令》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

六、教材征訂及考前輔導

(一)2016年度經濟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用書在內容、品種及防偽措施上均有調整。

考試大綱將公布在中國人事考試圖書網()和中國人事考試網()上。

2.考試用書和輔導用書仍以紙質圖書形式出版,內容做了相應修訂,種類不變??荚囉脮涮讓W習軟件。請各地在組織征訂時通知到每一位報考人員。

(二)為方便報考人員訂購考試用書,全國專業(yè)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報名服務平臺中增加了經濟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用書訂購功能。在報考人員確認報名信息后,系統(tǒng)會提示是否訂購,如需訂購將自動進入到中國人事考試圖書網,報考人員可按提示選擇訂購,以便盡早得到正版考試用書,并享受正版圖書增值服務。

(三)中國人事考試圖書網為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人事考試中心指定經濟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用書唯一售書網站。為防范釣魚網站,報考人員可通過以下方式登陸:一是直接輸入英文網址()登陸;二是在網上報名時利用全國專業(yè)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報名服務平臺提供的鏈接網址登陸。中國人事考試圖書網售書咨詢電話:(010)64962347.

七、收費事宜

(一)根據(jù)江蘇省物價局、江蘇省財政廳《關于部分人事考試收費標準轉為正式標準的復函》(蘇價費函〔2008〕59號、蘇財綜〔2008〕32號)精神,2016年度經濟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按每人每科60元標準收取考試費,報名費按每人10元收取。

(二)報考者有收費票據(jù)需求的,請憑身份證原件于考試結束一個月后的3個月內工作時間到南通市政務中心人事考試窗口領取,具體地址:南通市工農南路150號政務中心服務大廳三樓E074窗口。逾期未領者,作自動放棄領取處理。

八、其他

報考咨詢請先查看南通人事考試網咨詢臺的“考生留言”欄內的相關信息或通過網上“考生留言”欄咨詢。

成績查詢:南通人事考試網www.ntpta.gov.cn

附件:1.經濟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專業(yè)設置及科目代碼

2.機考考場規(guī)則

3.機考應試人員考試須知

南通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6年8月9日

附件:

1、附件3機考應試人員考試須知.doc

2、附件2機考考場規(guī)則.doc

3、附件1經濟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專業(yè)設置.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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