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周年

財稅實務 高薪就業(yè) 學歷教育
APP下載
APP下載新用戶掃碼下載
立享專屬優(yōu)惠

安卓版本:8.7.60 蘋果版本:8.7.60

開發(fā)者:北京正保會計科技有限公司

應用涉及權限:查看權限>

APP隱私政策:查看政策>

HD版本上線:點擊下載>

北京2013年審計師考試報名時間5月17日-6月8日

來源: 北京人事考試網 編輯: 2013/05/15 09:38:05  字體:

選課中心

助力備考更快更穩(wěn)

選課中心

資料專區(qū)

需要的都在這里

資料專區(qū)

免費題庫

帶你花式刷題

免費題庫

財會書店

好課配好書

財會書店

關于2013年度審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

各有關單位:

  根據原北京市人事局、北京市審計局《關于轉發(fā)人事部、審計署<關于印發(fā) <高級審計師資格評價辦法(試行)>的通知>的通知》(京人發(fā)〔2002〕73號),《關于轉發(fā)<審計署、人事部關于修訂印發(fā)<審計專業(yè)技術初、中級資格考試規(guī)定>及其實施辦法的通知>的通知》(京人發(fā)〔2003〕33號)和《審計署、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審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辦公室關于2013年度審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及評價工作有關事項的通知》(審考辦字〔2013〕2號)精神,結合北京地區(qū)實際情況,現(xiàn)將2013年度審計專業(yè)技術初、中級資格考試和高級資格評價考試的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報名條件

  (一)參加審計專業(yè)技術初、中級資格考試人員應具備下列條件:

  1、基本條件:

  (1)遵守國家法律,具有良好職業(yè)道德;

  (2)認真執(zhí)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以及有關財經法規(guī)和制度,無違反財經紀律的行為;

  (3)認真履行崗位職責,熱愛本職工作;

  (4)從事審計、財經工作。

  2、參加初級資格考試人員除具備報名條件中規(guī)定的基本條件外,還必須具備教育部門認可的中專以上學歷。

  根據原人事部辦公廳《關于部分專業(yè)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安排和考試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國人廳發(fā)〔2004〕45號)精神,應屆畢業(yè)生參加本年度審計專業(yè)技術初級資格考試,報名時尚未獲得學歷證書的,須持能夠證明其在本年度可畢業(yè)的有效證件(如學生證等)和學校出具的應屆畢業(yè)證明,按照規(guī)定的程序和要求報名參加考試。

  3、參加中級資格考試人員除具備報名條件中規(guī)定的基本條件外,還必須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取得大學??茖W歷,從事審計、財經工作滿5年;

  (2)取得大學本科學歷,從事審計、財經工作滿4年;

  (3)取得雙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yè),從事審計、財經工作滿2年;

  (4)取得碩士學位,從事審計、財經工作滿1年;

  (5)取得博士學位。

  (二)參加高級審計師資格評價考試人員應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各項法律,具有良好職業(yè)道德和敬業(yè)精神,并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獲得博士學位,取得審計師或相關專業(yè)中級專業(yè)技術資格后,從事審計工作滿2年;

  2、獲得碩士學位,取得審計師或相關專業(yè)中級專業(yè)技術資格后,從事審計工作滿4年;

  3、大學本科畢業(yè),取得審計師或相關專業(yè)中級專業(yè)技術資格后,從事審計工作滿5年;

  4、大學專科畢業(yè),取得審計師或相關專業(yè)中級專業(yè)技術資格后,從事審計工作滿6年。

  上述相關專業(yè)中級專業(yè)技術資格是指會計師、經濟師、統(tǒng)計師、工程師等。

  (三)報名條件中有關學歷或學位的要求是指經國家教育行政部門承認的正規(guī)學歷或學位。審計專業(yè)技術中級資格考試的報名條件中從事審計、財經相關工作年限是指取得規(guī)定學歷前后從事該項工作時間的總和,各級別工作年限計算截止日期均為2013年12月31日。

  (四)符合報名條件的香港、澳門和臺灣居民,按照原人事部《關于做好香港、澳門居民參加內地統(tǒng)一舉行的專業(yè)技術人員資格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國人部發(fā)〔2005〕9號),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國務院臺灣事務辦公室《關于再向臺灣居民開放部分專業(yè)技術人員資格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09〕54號)精神,可報名參加審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港澳臺居民在報名時,須提交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承認的相應專業(yè)學歷或學位證書,從事相關專業(yè)工作年限的證明和居民身份證明等材料。臺灣居民還須提供《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

  二、考試科目及時間安排

考試日期

考試時間

考試科目

2013年
10月13日

9:00-11:30

審計專業(yè)相關知識(初、中級)

14:00-16:30

審計理論與實務(初、中級)

9:00-12:00

經濟理論與宏觀經濟政策(高級)

14:00-17:00

審計理論與審計案例分析(高級)

  三、考試成績及證書管理

  審計專業(yè)技術初、中級資格考試和高級資格評價考試成績均實行非滾動管理,參加考試的人員須在當年通過全部應試科目。

  初、中級資格考試合格者,由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頒發(f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統(tǒng)一印制,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審計署聯(lián)合用印的相應級別《審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證書》。

  參加高級審計師資格評價考試達到國家合格標準的人員,由北京市人事考試中心代發(fā),審計署、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審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辦公室印制的高級審計師資格考試成績合格證書,該證書在全國范圍內3年有效。

  四、報名辦法

  本次考試采用網上報名、網上繳費的辦法,請報考人員使用招商銀行、中國工商銀行或中國建設銀行的網上支付卡進行網上支付。具體操作按照“非首次報考人員”和“首次報考人員”兩類人員管理。其中“非首次報考人員”是指在北京地區(qū)成功報考過審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且報考級別不變的報考人員,是否成功報考以網上繳費是否成功為標準。“首次報考人員”是指除“非首次報考人員”范疇以外的報考人員。臺灣居民按照“首次報考人員”管理。

  (一)非首次報考人員

  1、報考人員須于2013年5月17日至6月8日登錄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網址:www.bjrbj.gov.cn,下同)或北京市人事考試網(網址:www.bjpta.gov.cn,下同),按照2013年度審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網上報名系統(tǒng)規(guī)定的程序和要求,注冊并填寫報考信息。

  2、按照規(guī)定上傳本人近期二寸藍色背景、免冠證件照片(400×600像素以上),要求格式為jpg或jpeg,大小為35-100KB之間。

  3、上傳成功后,按照網上的要求直接辦理網上繳費手續(xù)。確認報考費用繳納成功后,方完成全部報名手續(xù)。

  (二)首次報考人員

  1、報考人員須于2013年5月17日至5月27日登錄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或北京市人事考試網,按照2013年度審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網上報名系統(tǒng)規(guī)定的程序和要求,注冊并填寫提交《北京地區(qū)2013年度審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資格審核表》(以下簡稱《資格審核表》)。

  2、按照規(guī)定上傳本人近期二寸藍色背景、免冠證件照片(400×600像素以上),要求格式為jpg或jpeg,大小為35-100KB之間。

  3、上傳成功后,使用A4紙打印《資格審核表》,在規(guī)定位置粘貼本人同上傳一致的近期二寸免冠證件照片(34mm×45mm)1張,經本人所在單位的人事(干部)部門或檔案存放部門審核后蓋章。

  4、持《資格審核表》、本人身份證明(身份證、軍官證、機動車駕駛證、護照, 臺灣居民須提供《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下同)、符合報名條件的畢業(yè)證書、學位證書,職稱證書、資格證書,報考審計專業(yè)技術初級資格考試的應屆畢業(yè)生還須持能夠證明其在考試年度可畢業(yè)的有效證件(如學生證等)和學校出具的應屆畢業(yè)證明(上述證明均為原件),于2013年5月27日至28日到以下地點進行資格審核:

審核單位

審核點名稱

聯(lián)系地址

聯(lián)系電話

西城區(qū)人事考試中心

西城區(qū)人事考試中心

西城區(qū)櫻桃二條8號院3號樓

59657898

  5、通過資格審核的報考人員務必于2013年6月8日之前登錄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或北京市人事考試網,在網上繳納報考費用。確認報考費用繳納成功后,方完成全部報名手續(xù)。

  (三)凡已成功辦理報名和繳費手續(xù)的報考人員須于2013年10月8日至10月12日登錄北京市人事考試網下載打印準考證,憑此準考證和本人身份證明原件在規(guī)定時間、地點參加考試。

  五、其他

  (一)本次考試不設補報名,請報考人員務必在規(guī)定時間內完成全部報名手續(xù)。

  (二)2013年度初、中、高級資格考試大綱可在審計署考試中心網站免費下載(網址)。輔導教材可在資格審核期間到資格審核現(xiàn)場辦理征訂事宜。

  (三)成績查詢及證書發(fā)放事宜請登錄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或北京市人事考試網進行查閱。

  (四)考試咨詢電話:63959161、63959162、63959163。

  北京市人事考試中心

  2013年5月10日

學員討論(0
回到頂部
折疊
網站地圖

Copyright © 2000 - 8riaszlp.cn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正保會計科技有限公司 版權所有

京B2-20200959 京ICP備20012371號-7 出版物經營許可證 京公網安備 11010802044457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