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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中級會計實務知識點: 委托外單位加工應稅消費品

來源: 正保會計網(wǎng)校 編輯:蘭克西 2020/08/26 18:10:34  字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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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級會計職稱中級會計實務知識點

知識點:委托外單位加工應稅消費品

通常,以實際耗用的原材料或者半成品、加工費、運輸費、裝卸費等費用以及按規(guī)定應計入成本的稅金,作為實際成本
如果委托外單位加工的是應交消費稅的消費品,應關注委托方將消費品收回后如何處置:①用于連續(xù)生產(chǎn)應稅消費品的,由受托方代收代繳的消費稅準予按規(guī)定扣除;②用于直接出售或連續(xù)生產(chǎn)非應稅消費品的,由受托方代收代繳的消費稅計入委托加工物資成本。
【拓展】怎樣理解委托加工物資收回后的“直接出售”?
【解答】委托方將收回的應稅消費品,以不高于受托方的計稅價格出售的,為直接出售,不再繳納消費稅;委托方以高于受托方的計稅價格出售的,不屬于直接出售,需按照規(guī)定申報繳納消費稅,在計稅時準予扣除受托方已代收代繳的消費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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