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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中級會計職稱備考已經(jīng)開始,為幫助考生們高效備考,正保會計網(wǎng)校特從答疑板中精選學員普遍出現(xiàn)的問題,為大家找到解決的方法,以下是學員關于《經(jīng)濟法》第一章“不予支持和不予保護”提出的相關問題及解答,希望對大家有幫助?。?/p>
【例題·判斷題】1996年3月1日晚,張某被人打傷。經(jīng)長時間的訪查,于2016年4月30日張某掌握確鑿的證據(jù)證明將其打傷的是李某。經(jīng)交涉無結(jié)果后,向法院提起訴訟,對此法院不予支持。(?。?/p>
『正確答案』√
『答案解析』從權(quán)利受到侵害起超過20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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詳細問題描述: 不予支持和不予保護如何區(qū)分? 答疑老師回復: 不予支持,是你去法院起訴,法院根本就不受理,不支持你的起訴。 不予保護,是你去法院起訴,法院受理了,但是,不會判你勝訴。 祝您學習愉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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