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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中級會計職稱經濟法答疑周刊
問題索引:
1.子公司與分公司。
2.公司提供擔保。
3.股東各類財產的具體出資規(guī)定。
4.股東未盡出資義務對內責任與對外責任。
5.股東抽逃出資的對內責任與對外責任。
6.股東會、董事會、經理的職權。
1.子公司與分公司。
【解答】
考點 | 子公司 | 分公司 |
組織關系 | 母公司與子公司基于股權而存在控制與依附關系 | 分公司是總公司的分支機構 |
性質 | 具有法人資格,是一個獨立的公司 | 不具有法人資格;沒有獨立的名稱、章程、財產;不能獨立承擔民事責任,民事責任由總公司承擔 |
經營 | 可以領取企業(yè)法人營業(yè)執(zhí)照 | 可以領取營業(yè)執(zhí)照,并以公司的名義(或自己的名義)進行經營活動 |
2.公司提供擔保。
【解答】
提供擔保的對象 | 批準 | 決議類型 | 特別要求 |
股東和實際控制人以外的其他單位和個人 | 董事會或股東(大)會 | 普通決議 | — |
股東和實際控制人 | 股東(大)會 | 普通決議 | 接受擔保的股東或者受實際控制人支配的股東,不得參加上述規(guī)定事項的表決,由出席會議的其他股東所持表決權的過半數(shù)通過 |
3.股東各類財產的具體出資規(guī)定。
【解答】
出資財產 | 具體考點 | |
貨幣性財產 | 足額存入為設立公司而在銀行設立的賬戶 | |
非貨幣性財產出資 | 轉移所有權 | 依法辦理財產權的轉移手續(xù) |
出資時未評估 | (1)法院應委托具有合法資格的評估機構對該財產評估 (2)評估價額顯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價額的,法院應當認定出資人未全面履行出資義務 | |
出資后貶值 | (1)貶值原因:因市場變化或其他客觀因素導致 (2)責任承擔:該出資人不承擔補足出資責任(當事人另有約定除外) | |
以劃撥或設定權利負擔的土地使用權出資 | (1)法院應當責令當事人在指定的合理期間內辦理土地變更手續(xù)或解除權利負擔 (2)逾期未辦理或未解除,法院應當認定出資人未全面履行出資義務 | |
出資已交付公司但未辦理權屬變更 | (1)法院應當責令當事人在指定的合理期間內辦理權屬變更手續(xù) (2)前述期間內辦理了權屬變更手續(xù),法院應當認定其已履行出資義務 (3)出資人可以主張其自實際交付財產給公司使用時享有股東權利 | |
出資已辦理權屬變更但未交付公司 | 該股東應當向公司交付出資財產、并在實際交付之前不享有相應股東權利 | |
非法財產出資 | 財產類型 | 貪污、受賄、侵占、挪用等違法犯罪所得的貨幣 |
處理方式 | 采取拍賣或者變賣的方式處置其股權(不得將出資直接抽出) |
4.股東未盡出資義務對內責任與對外責任。
【解答】
對內責任
考點 | 具體內容 |
責任承擔 | 足額繳納出資,并向已按期足額繳納出資的股東承擔違約責任(包括未出資部分的利息) |
有限公司股東未盡出資義務即轉讓股權 | 受讓人對此知道或應當知道,公司可以請求該股東履行出資義務、受讓人對此承擔連帶責任 |
股東權利限制 | 公司可以根據(jù)章程或股東會決議對其利潤分配請求權、新股優(yōu)先認購權、剩余財產分配請求權等股東權利作出相應的合理限制 |
解除股東資格 | 股東未履行出資義務,經公司催告繳納,在合理期間內仍未繳納,公司可以以股東會決議解除該股東的股東資格 【提示】解除股東資格的規(guī)定僅適用于未履行出資義務的股東,不適用于未全面履行出資義務的股東 |
對外責任
考點 | 具體內容 | ||
責任承擔 | 在未出資本息范圍內,對公司債務不能清償?shù)牟糠殖袚a充賠償責任 | ||
與被告股東承擔連帶(相應)責任 | 設立時未盡出資義務 | 發(fā)起人與被告股東承擔連帶責任 | 【提示】發(fā)起人、董事、高級管理人員承擔責任后,可以向被告股東追償 |
增資時未盡出資義務 | 未盡忠實勤勉義務的董事、高級管理人員承擔相應的責任 | ||
有限公司股東未盡出資義務即轉讓股權 | 受讓人對此知道或應當知道,受讓人與被告股東承擔連帶責任 【提示】受讓人承擔責任后,可以向被告股東追償(當事人另有約定除外) |
5.股東抽逃出資的對內責任與對外責任。
【解答】
對內責任
考點 | 具體內容 |
責任承擔 | 返還出資本息 |
與被告股東承擔連帶責任 | 協(xié)助抽逃出資的其他股東、董事、高級管理人員或實際控制人對此承擔連帶責任 |
股東權利限制 | 公司可以根據(jù)章程或股東會決議對其利潤分配請求權、新股優(yōu)先認購權、剩余財產分配請求權等股東權利作出相應的合理限制 |
解除股東資格 | 股東抽逃全部出資,經公司催告返還,在合理期間內仍未返還出資,公司可以以股東會決議解除該股東的股東資格 【提示】解除股東資格的規(guī)定僅適用于抽逃全部出資的股東,不適用于抽逃部分出資的股東 |
對外責任
考點 | 具體內容 |
責任承擔 | 在抽逃出資本息范圍內,對公司債務不能清償?shù)牟糠殖袚a充賠償責任 |
與被告股東承擔連帶責任 | 協(xié)助抽逃出資的其他股東、董事、高級管理人員或實際控制人對此承擔連帶責任 |
6.股東會、董事會、經理的職權。
【解答】
股東會 | 董事會 | 經理 |
決定公司的經營方針和投資計劃(戰(zhàn)略) | 決定公司的經營計劃和投資方案(戰(zhàn)術) | 組織實施公司年度經營計劃和投資方案 |
— | 決定公司內部管理機構的設置 | 擬訂公司內部管理機構設置方案 |
選舉和更換由非職工代表擔任的董事、監(jiān)事,決定有關董事、監(jiān)事的報酬 | 決定聘任或解聘經理及其報酬事項;根據(jù)經理的提名,決定聘任或解聘副經理、財務負責人及其報酬事項 | 提請聘任或解聘公司副經理、財務負責人 |
決定聘任或解聘除應由董事會決定以外的負責管理人員 | ||
修改公司章程 | 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 擬訂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
制定公司的具體規(guī)章 | ||
審議批準公司的年度財務預算方案、決算方案;利潤分配和彌補虧損方案 | 制訂公司的年度財務預算方案、決算方案;利潤分配和彌補虧損方案;增減注冊資本及發(fā)行公司債券方案;合并、分立、變更公司形式、解散的方案 | — |
對增減注冊資本及發(fā)行公司債券、合并、分立、變更公司形式、解散和清算作出決議 | ||
審議批準董事會、監(jiān)事會或監(jiān)事的報告 | 召集股東會會議,并向股東會報告工作 | 組織實施董事會決議 |
執(zhí)行股東會決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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