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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保會計網校論壇學員為大家分享了注冊會計師學習中的遇到的知識點,希望對大家備考有幫助,學習中遇到問題,可以去網校論壇討論或去所報課程答疑板提問。
知識點:城鎮(zhèn)土地使用稅納稅義務發(fā)生時間
1.納稅人購置新建商品房,自房屋交付使用次月起納稅。
2.納稅人購置存量房地產,自房產證簽發(fā)次月起納稅。
3.納稅人出租、出借房產,自出租、出借次月起納稅。
4.以出讓或轉讓方式有償取得土地使用權的,應由受讓方從合同約定交付土地時間的次月起納稅,合同未約定交付時間的,由受讓方從合同簽訂的次月起納稅。
5.納稅人新征用的耕地,自批準征用之日起滿一年時開始納稅。
6.納稅人新征用的非耕地,自批準征用次月起納稅。
7.終止房產稅納稅義務的,應納稅款的計算截至到發(fā)生改變的當月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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