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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注冊會計師考試《經濟法》每日一練:承諾的期限

來源: 正保會計網校 編輯: 2013/12/14 08:30:30 字體:

  單選題

  張某以信件發(fā)出要約,信件未載明承諾開始日期,僅規(guī)定承諾期限為10天。5月8日,張某將信件投入信箱;郵局將信件加蓋5月9日郵戳發(fā)出,5月11日,信件送達受要約人李某的辦公室;李某因外出,直至5月15日才知悉信件內容。根據(jù)《合同法》的規(guī)定,該承諾期限的起算日為(?。?。

  A、5月8日

  B、5月9日

  C、5月11日

  D、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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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保會計網校
2013-1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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